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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四子疑因與長毛傾談被判刑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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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11:40:1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社運四子疑因與長毛傾談被判刑
衝擊替補論壇案 兩大學生上訴求澄清疑點

2012年03月22日


V煞仔至今並未被捕。

【本報訊】法庭判衝擊替補機制論壇五名示威者入獄,遭學界非議。判囚三周的學聯成員鄧建華和陳倩瑩表示,上訴旨在澄清案情疑點,包括當日推撞保安的「 V煞仔」至今未落網,控方卻提出五人與 V煞仔是「共犯」;裁判官憑四人曾經與梁國雄在論壇「交頭接耳」,就接受控方法律觀點,認為五人須就 V煞仔的暴力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判處如斯重刑。記者:白琳、王家文

鄧建華指出,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與其餘四名被告與 V煞仔屬不同團體,示威前從未協商。若共犯論點成立,將嚴重打擊示威自由,「點解交頭接耳等於共同行事?咁樣對示威者好危險,以後遊行有啲示威者做其他嘢,係咪所有人都要承擔同樣責任呢?」
陳倩瑩指出,裁判官形容他們的行為惹人討厭,但示威行動無可避免影響他人,須就「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阻止論壇進行」下清晰定義,又質疑裁判官未考慮四被告沒犯罪紀錄,「係咪所有遊行示威都唔得?一定要有界線,唔好畀呢個判決收窄言論自由。法官仲話既然得兩場論壇咁寶貴,更加唔應該阻止其他人發言,我聽到呆咗。辯方律師反駁,正正因為咁就更加要入去表達意見,政府肯開多幾場論壇就唔會搞成咁!」
鄧建華強調尊重法官裁決,但被告有權上訴,今次由入罪至判刑,他們都不服。政治檢控的責任在於控方律政司、警方及政府,「由拘捕方式到審案都快狠準,擺明係政府打壓異議者。殖民地政府用《公安條例》打壓示威者,係咪回歸後都繼續用殖民地式打壓?」


嶺大學生會昨在校內掛橫額,不滿學生被政治檢控,校長陳玉樹卻未有聲援,表現縮骨。受訪者提供圖片


嶺大校內昨張貼通緝「公義逃兵」陳玉樹的告示,要求他就學生鄧建華被判囚表態。受訪者提供圖片

嶺大校長未見聲援


城大民主牆貼出聲援兩名被檢控學聯成員的文章。林社炳攝

嶺南大學校長陳玉樹自學生鄧建華判囚以來一直「失蹤」,學生會在校內貼通緝「公義逃兵」陳玉樹的告示,至今收到近 400名學生聯署。學生會會長陳樹暉直言對校長感失望,「對成個政治檢控同鄧建華的行動,冇任何評價,迴避呢個政治問題」。鄧建華表示,陳玉樹昨經學生服務中心邀約今早會面,但未有就檢控一事表態。嶺大表示,校長陳玉樹已致函師生支持同學爭取公義,並盡快約見鄧建華;若有需要,會為鄧同學寫求情信。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學生陳倩瑩除獲校長沈祖堯支持,同系副教授馬嶽、助理教授周保松和高級導師蔡子強前晚發聲明聲援,指判刑過重,並向陳倩瑩及其餘四名入罪者致敬,「以有學生不為私利,敢於為社會公義作出抗爭而自豪」。
馬嶽指過往類似案件甚少判囚,且衝突中暴力行為非五名被告造成,「你拉唔到 V煞,就拉見到樣嘅人,係唔合理」。他批評《公安條例》讓政府輕易檢控異見人士。
學聯及大學學生會前成員的網上聯署,至今已有 1,800人響應,欲聯署的市民可電郵至 mailto:[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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