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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賊!四人灌醉他人搶iPhone結果是山寨機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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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3-5-20 13:05:52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據《重慶晚報》報道,重慶市銅梁縣4個年輕人,看著打網絡遊戲的同行有蘋果手機,竟用酒灌醉對方,然後將手機竊走。幾人栽水後,原本以為就是一個盜竊罪,沒有想到變成了搶劫。
2012年5月的一天下午,閔某、甘某、蔣某和何某在銅梁縣城一家網吧打遊戲,認識了隔壁桌也在打相同網絡遊戲的葉某、羅某。閔某4人見葉某使用的是蘋果手機,商量約葉、羅二人去吃燒烤、喝酒,把他們灌醉後偷走葉某的手機。
4人買來1瓶1斤裝的白酒,勸葉某、羅某喝下醉倒,隨即送到旅館休息,4人拿走了葉某褲包裡的蘋果手機和40餘元錢,以及羅某的1部黑色直板手機和30餘元錢。
案發後,閔某等人被警方告知,葉某的蘋果手機是山寨機,經鑒定價值僅500元,羅某的手機價值200元。
法院審理認為,閔某、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用酒將人灌醉使其昏睡的方式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關於搶劫罪的犯罪構成之規定,構成了搶劫罪。
因二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有坦白節,積極退贓,遂作出一審判決:閔某、甘某分別被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均並處罰金500元;蔣某由於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由公安機關撤回。何某仍然在逃。
竊取為何變成搶劫
辦案法官稱,用酒灌醉他人而竊取財物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必須有兩個特征:一是將他人灌醉,致其不知反抗或者喪失反抗能力;二是當場掠走財物。這兩個特征必須同時具備。
辦案法官稱,所謂不知反抗,是指已醉至不省人事的程度,對他人掠取自己財物的行為全無知曉。所謂喪失反抗能力,是指酒醉雖尚未達到意識不清的程度,但明知他人將自己的財物掠走也無法阻止。
所謂當場掠走財物,是指在原始現場和連續轉移後的現場掠走被害人財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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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6 17:41:57 |只看該作者
這個帖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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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1 06:03:39 |只看該作者
挺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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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1 03:28:47 |只看該作者
希望大家幫我把這個帖發給你身邊的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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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1 02:30:31 |只看該作者
樓主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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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23:41:37 |只看該作者
原來這樣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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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22:06:51 |只看該作者
觀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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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19:29:55 |只看該作者
不怎麼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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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18:06:20 |只看該作者
我快厭倦回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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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17:40:57 |只看該作者
鑒定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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