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註冊  |  找回密碼

SAY討論區

查看: 127|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破十大額避稅追回60億 [複製鏈接]

好友
0
帖子
130227
積分
136402
最後登錄
2019-2-28
在線時間
0 小時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2-5-12 02:25: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

  政府近年大力打擊避稅行為,但追查過程相當複雜,稅局去年完成十宗大額避稅個案,避稅追回的款項多達六十億元,局長朱鑫源形容是「例外」的一年。稅務專傢指出,政府早年修訂反避稅條款,尤其針對企業「自己借錢給自己」,製造利息扣稅的行為。

  稅務局局長朱鑫源表示,上個年度完成一千八百多個避稅個案,與一○至一一年度的個案相若,但去年完成十宗大額避稅個案,連同補繳的稅項和罰款,總共多達逾六十億零三百萬元,較前幾年的二十多億、三十多億增逾一倍。

  朱解釋,個案大多牽涉海外公司、「避稅天堂」公司,每宗最少追查五至十年,現時手頭剩下的個案約五千宗,但稅額不大,預計來年有關稅收會減少。

  企業「自己借錢給自己」

  十傢避稅的公司,大多是自製「利得稅利益的寬減」以扣稅,「一傢公司轉一傢公司,實際上可能沒有利息的支出,但做到有很大額的利息支出,經過一連串的交易後,款項可能由公司自己收回」,以減低集團的實際交出的稅項,「未算犯法,隻是一種避稅的方法」。

  部分避稅個案屬刑事罪行,朱透露現仍有九宗個案正準備檢控。非刑事的避稅個案,追討後須繳交三倍稅款;刑事個案則須被徵收三倍稅收,另加五萬元罰款,以及被監禁三年。

  稅務學會會長洪宏德表示,相信稅局經過數年追查,才能破獲大額避稅個案。他指,企業避稅有多種常見手法,其一是「自己借錢給自己」,例如一傢本港公司將錢匯到海外子公司,藉此製造利息,以便扣稅,但其實有關利息「左手交右手」回到本港公司,該公司實際隻向銀行繳付較低金額的手續費而已。

  他又指,稅務局重點調查離岸公司的避稅手法,例如某大企業涉及利用離岸公司接洽生意以避利得稅,「稅務局甚至會調查洽談生意的員工,其離港日子和時間,以確定該筆交易是否不在港進行,以確定地域性徵稅。」但他指,有關企業老闆在本港,稅局有理由相信有他參與生意指令,加上生意紮根在港,無理由不用徵稅。

  稅局重點打擊離岸公司

  德勤資深稅務合夥人羅盛慕嫻指出,政府早年修訂反避稅條款,令一些公司通過稅務計畫,例如公司重組、借貸等進行避稅,亦會被調查。她指,例如稅局會調查某公司的出口增長和淨收入增長是否有不尋常。她說,除稅局「嚴打」,會計師公會亦有內部自我監控一些會計師行的個案,「由於公司要披露的資料更多,彈性減低,避稅亦變得不容易。」

  近年稅局追討利得稅最轟動的一宗案件,是向商人陳振聰追討三億四千萬元的物業及利得稅。

  上訴庭今年三月截定稅局上訴得直,下令陳須繳付稅款。

  

http://hk.news.yahoo.com/%AF%7D% ... aW9ucw--&_ylv=3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讚好讚好0 Unlike!Unlike!0 分享 傳送 邀請

好友
0
帖子
124733
積分
124739
最後登錄
2019-2-28
在線時間
0 小時
No.1回覆者
發表於 2012-5-16 02:42:19 |只看該作者
拿分走人呵呵,樓下繼續!

好友
0
帖子
124390
積分
124397
最後登錄
2019-2-28
在線時間
0 小時
跟尾2
發表於 2012-5-16 02:42:19 |只看該作者
慢慢來,呵呵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馬上註冊 |

Archiver|手機版|SAY討論區

GMT+8, 2026-7-16 07:05 , Processed in 0.608408 second(s), 8 queries .

Powered by go2tutor.comDiscuz! X2

© 2026 Community Networks Limited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