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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協 譴 責 中 聯 辦 向 《 信 報 》 施 壓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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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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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2-3-23 02:07:3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記 協 譴 責 中 聯 辦 向 《 信 報 》 施 壓



香 港 記 者 協 會 表 示 , 得 悉 中 央 政 府 駐 港 聯 絡 辦 公 室 官 員 , 曾 致 電 《 信 報 》 負 責 人 李 澤 楷 , 在 未 能 即 時 與 李 澤 楷 通 話 後 , 向 他 的 秘 書 表 達 對 該 報 報 道 的 不 滿 ; 有 關 做 法 形 如 公 開 向 傳 媒 施 壓 , 記 協 對 中 聯 辨 官 員 打 壓 新 聞 自 由 之 舉 , 予 以 強 烈 譴 責 。  記 者 協 會 發 表 聲 明 表 示 , 中 聯 辦 職 責 是 聯 繫 內 地 部 門 在 港 事 宜 , 以 及 促 進 香 港 與 內 地 的 交 流 , 並 向 內 地 反 映 港 人 意 見 , 不 應 插 手 香 港 事 務 , 現 時 竟 公 然 向 傳 媒 施 壓 , 明 顯 違 反 中 央 政 府 的 一 國 兩 制 治 港 方 針 。  記 協 認 為 , 若 中 聯 辦 認 為 報 章 報 道 違 反 香 港 法 例 , 可 以 透 過 正 常 及 合 適 的 渠 道 尋 求 公 義 , 而 不 是 直 接 與 傳 媒 負 責 人 接 觸 及 施 壓 。  記 者 協 會 表 示 , 新 聞 自 由 是 港 人 珍 視 的 核 心 價 值 之 一 , 新 聞 自 由 若 受 衝 擊 , 香 港 《 基 本 法 》 保 障 的 其 他 人 權 自 由 亦 可 能 受 影 響 , 記 協 要 求 中 聯 辦 嚴 格 遵 守 一 國 兩 制 , 尊 重 及 認 真 履 行 《 基 本 法 》 保 障 的 新 聞 自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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