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喬佈斯站在Macworld大會的舞臺上宣佈瞭iPhone的誕生。在列舉觸摸屏的各種優點時,他說,“你可以用多指手勢操控它,”然後他停頓瞭一下,換瞭個表情說道“嘿,夥計,我們已經申請瞭專利瞭。”當時臺下的觀眾大笑,後面的屏幕緊接著出現“專利”這個詞,然後觀眾開始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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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從那個經典時刻回到今年8月26日,陪審團最終認定大量三星手機侵犯瞭蘋果的一些交互設計的獨有專利,其中就包括捏拉縮放(pinch-to-zoom)。
我們再從這件事牽出另一個奇怪的現象:所有人都堅信蘋果確實有這項捏拉縮放手勢的專利,隻因為喬幫主說:嘿,夥計,我們已經申請瞭專利瞭。可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在三星與蘋果專利戰結案後,爭議就一直沒有停歇。我們知道,最終陪審團的判決是:在三星的24款手機中,有21款都侵犯瞭蘋果“915專利”中的第8項聲明,即在觸屏設備上的一種編程接口,能分辨是單指滾動還是雙指手勢,比如像捏拉縮放這樣的手勢,但這項專利並不是針對捏拉縮放本身。關鍵是進行專利回避設計並沒有那麼難,畢竟還有三款手機並未被判侵權,三星也沒有刻意為其進行設計。
這是915專利中第8項聲明的內容,為瞭判定是否侵權,陪審團需要確定三星的設備侵犯瞭以下的每項元素。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就可以判定沒有侵權。
一種用於存儲可執行程序指令的存儲介質,當指令被執行時會引起數據處理系統來執行一種方法,包括:
接收用戶輸入,用戶輸入的是一個或多個輸入點,應用於整合瞭數據處理系統的觸摸感應顯示屏;
響應用戶輸入,創建事件對象;
通過辨別應用於觸摸顯示屏的是單點輸入還是兩個或者更多的輸入點來確定事件對象調用滾動還是手勢操作, 單個輸入點被解釋為滾動操作 ,兩個或者多個輸入點被解釋為手勢操作;
基於調用的滾動或者手勢操作,分配至少一個滾動或者手勢訪問;
被分配後,通過滾動與事件對象相關的窗口,回應至少一個滾動訪問;
被分配後,基於接收到的用戶的可能是兩個或者更多輸入點輸入方式,通過縮放與事件對象相關的視圖,回應至少一個手勢訪問。
為什麼要將“單點輸入被解釋為滾動操作”這句話加粗?因為這就是三星在陪審團面前想要表達的,他們想要演示被指控的設備是用兩根手指滾動的。兩指滾動就超出瞭915專利,所以任何設備這樣做都沒有侵犯蘋果的專利。(不幸的是,三星的律師想要展示雙指滾動時被專家指出破綻,他們播放的視頻裡,在雙指滑動的同時也進行瞭縮放,專家指出這根本不是單獨的滾動。)
而谷歌對此表示:蘋果聲明的是一種非常特殊的軟件實現方法,這跟果凍豆系統上采用的不一樣。
雙指滾動確實是個蹩腳的解決方案,但是還是有不止一種方法來繞過915專利的,谷歌和整個手機產業很快回避瞭蘋果對於彈回滾動和滑動解鎖的專利。他們不可能沒有想出繞開915專利的辦法。精明的行業觀察人士會發現運行安卓4.1系統的Nexus 7也可以進行捏拉縮放。
具體來說,安卓4.1上的Chrome已經非常幹凈的繞過瞭915專利,你可以用一隻手指向多個方向滑動,而在IOS上的Safari,單指操作隻能在一維方向滑動。
需要說明的是,蘋果確實有一個826專利,是關於特殊的、有限制的捏拉縮放的執行,但是目前還沒有在任何訴訟中確認。這項專利是在2006年12月申請的,在這個過程中專利的聲明已經被大幅度縮減限制,包含以下非常特殊的一系列動作:
1、多點觸控屏檢測到至少兩個觸點。
2、這些觸點執行第一個手勢輸入指令。
3、這個手勢通過某種方式調整圖像:放大,調整方向和旋轉被特殊聲明,但是這項專利廣泛到足可以覆蓋幾乎任何調整。
4、第一組接觸點與多點觸控屏幕裝置分離。
5、第二組觸點被檢測到。
6、第二組觸點在 一段預設的時間內 可以執行下一次手勢輸入指令。
7、該手勢再用同樣的方法調整圖像。
826專利示意圖
其中的5、6和7步至關重要: 它們意味著蘋果並沒有擁有完整的“捏拉縮放”專利 ,他們的專利定義的操作是 “點一下縮放一下,經過一段時間以後再點一下再縮放一下” ,至於要等多長時間,這裡並沒有定義。所以除非有時鐘運行和第二個手勢操作發生,否則這項專利並不實用。然而這確實是有關我們現在普遍使用的手勢操作的第一個獲準專利,基於申請的歷史,它本質上還是有效的,畢竟在蘋果申請專利之前,市場上還沒有可以進行捏拉縮放操作的多點觸控產品。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蘋果並沒有完全擁有“捏拉縮放”(Pinch-to-zoom)專利,但為什麼人們會一直這樣認為蘋果有捏拉縮放的專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對於那些非律師和專業人員來說,技術專利是很難去閱讀和理解的,而且很容易用簡略說法模糊重要的細節。蘋果對三星的案子,陪審團主要是辨認界面元素是否一樣,這就更容易混淆:你可以叫381專利為“彈回滾動”,163專利為“點擊縮放”,所以自然可以“省略”地叫915為“捏拉縮放”。
蘋果當然樂意有這樣的混淆:在眾多多點觸控手勢中,沒有哪個比捏拉縮放更有特色的瞭,如果每個人都認為這是蘋果的專利豈不是更好。喬佈斯當時在臺上,在說出多點觸控已經申請專利之前做瞭一個誇張的捏拉縮放的手勢並不是偶然的。這是一個銷售大師的傑作,而且現在看來喬佈斯的這個動作極其有效。
一個專利審判引發的後果
在觸摸屏上進行捏拉縮放,放到今天已經是非常常見的一個手勢瞭,從智能手機到平板電腦,再到筆記本的觸控板都有應用,是進行縮放圖片、地圖和網頁的通用手勢。捏拉縮放手勢是一個很直觀的交互,是跨平臺的語言的一部分,強迫那些智能手機的開發者再想出其他方式進行圖片縮放確實有些強人所難。
根據三星案子的判決,有公司為瞭躲避蘋果瘋狂的訴訟,可能不再敢去模仿這樣的體驗。這就相當於為產品設計師佈瞭個雷區,他們需要不斷考慮有哪些功能是基於別人的專利。
“對於手勢而言,我想很難再改變它的地位瞭,因為它們已經被廣泛地接受瞭,”一名惠普的頂級交互設計師說道。“我擔心的是到頭來會傷害這些終端用戶,用戶的體驗會隨著不同產品跳來跳去。”
當然也有人認為陪審團的決定是對的,“當時安卓剛出來的時候我們是很不安的,我們知道遍地都是蘋果的專利,我們會覺想‘這太不公平瞭’。但是安卓並沒有被打垮,也有很多令人欣喜的創新。”這也會使手機公司專註於設計而不是簡單地模仿別人的產品。
前任微軟高管查理·肯特(Charlie Kindel)說,這樣的判定也未必會大幅影響三星或者其他手機制造商,三星已經開始走在轉型之路上瞭。
但肯特也擔心移動設備市場會變得越來越復雜。軟件開發商已經要為各種型號的手機做不同的應用而焦頭爛額,再給制造商施加壓力讓其設計不同的產品,隻會難上加難。用戶也會感到困惑,到底哪些手機有哪些應用哪些動能。想要說服手機用戶使用另一個系統就會更難,這就又為競爭設瞭一條路障。(文/果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