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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Ars Technica
2007年,美國律師Simon Glik因在波士頓廣場用手機拍攝了警察逮捕其他人的過程而被拘捕並遭到起訴。最終波士頓警察局撤銷了對他的起訴,但Glik在馬薩諸塞州公民自由聯盟(Massachusetts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幫助下,以侵犯公民權利為由起訴波士頓市。
去年,美國聯邦上訴法庭一致裁定Glik擁有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賦予”的權利,可以在公共場合拍攝公務人員的行為。今年年初,波士頓市承認他們犯了錯誤,並與Glik達成了17萬美元的和解賠償。
馬薩諸塞州公民自由聯盟表示,在Glik案之後,波士頓市製作了新的培訓視頻,教育警察在遇到類似Glik案的事件時,不要逮捕公開拍攝他們的公民。
據介紹,Glik本人最終會得到5萬美元,其餘的賠償金則將用於支付訴訟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