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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壟斷權力的必然產物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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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4 19:55: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每年垃圾短信2000億條,按照每條短信1毛錢算,成本就是200億元;然後給全國手機用戶造成的損失上億元。這樣賠本的騙局到底誰肯來做呀?當然,我們都知道,濫發垃圾短信的人未必會真的承擔短信費成本,他們有技術可以逃費。好吧,如果他們都能逃費,那也起碼給移動通訊營運商造成了200億元的損失呀!沒有新聞報導移動通訊營運商數百億的損失,卻關心手機用戶上億元的損失,這是什麼精神?
2000億條垃圾短信到底給移動通訊造成了多少損失,參照一下另一條新聞就可以大致了解。據報道,中國移動(微博)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向香港市民推出68港元的資費套餐,其中包含1700分鐘本地通話,10000條本地短信,無限流量。且不計香港資費套餐裡的1700分鐘通話時間以及無限流量,僅僅10000條短信,平均每條不足1分錢;如果算上通話和流量,短信資費幾乎為0。
換言之,如果是手機用戶正常使用短信服務,2000億條要花費近200億元人民幣;而濫發垃圾短信2000億條,全部逃費的話,給通訊公司造成的損失幾乎為0。垃圾短信騙子非法詐騙了手機用戶上億元,而通訊公司合法“搶劫”手機用戶至少數百億元。
早些年手機通話的漫遊費和雙向收費就肆意“掠奪”了用戶一番;現時代則在短信和流量上合法地“搶劫”。如果你每個月既有大量通話使用,也需要大量地發短信聯絡客戶,但是移動公司告訴你,沒有任何一個套餐同時包括了通話時間和短信條數。哪怕你隻是發所謂的“網內短信”,按照移動現行的資費標準,一個月10000條短信你最多節省10元錢,也就是說,你至少需要花費990元。
其實,不僅僅是資費問題。移動通訊運營商的服務也乏善可陳。我在前些年曾經遭遇過很“奇葩”的一件事。當時訂購了移動公司的一個資費套餐,附免費贈送彩鈴服務。我撥打客服電話要求取消免費彩鈴,卻被告知這個免費彩鈴是強制性的,隻要使用資費套餐就必須搭配無法取消的免費彩鈴。最後無奈,我隻好請客服把彩鈴設置成傳統鈴聲才作罷。
用戶在與類似移動通訊運營商之間打交道,天然就存在著資源和能力的不對等。說起來有移動、聯通、電信三家“競爭”,但這三家後面都有同一個大老板。對於像移動通訊這一類的服務,用戶是絕對沒有可能自己解決的,必須依賴通訊運營商。因此,由於資源的不對稱,通訊運營商相比於用戶就擁有天然的權力。
從社會心理學角度,權力指影響和控制他人結果的能力,有權力者通過提供或不提供資源來控制他人。權力通常是相對的概念,一個人或機構的權力大,必然就意味著另一個人或機構的權力小;權力相對大的人或機構必然就掌握了更多的資源:財富、物質、空間、時間、知識、金錢、能力、獎懲、資訊等等。
移動通訊運營商擁有設備、技術、牌照、頻段,而用戶在這方面幾乎一無所有,所以說前者對於後者擁有天然的權力。就算是國內巨富大賈,也沒有辦法說花費巨資,另起爐灶來解決自己使用移動通訊服務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的移動通訊運營商與其他國家的移動通訊運營商是一樣的,這個行業有著巨大的資金、設備、技術和許可證的門檻,就算比爾·蓋茨想涉足其間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是,如果僅僅是擁有資源,也未必對每一個他人都構成權力。例如,許多老人就幾乎不使用移動通訊的服務,他們不使用流量,也不是用短信,很少撥打電話。那麼,移動通訊運營商對這些老人的權力就很有限。反之,年輕人和工薪族必須要使用他們的服務。那麼,移動通訊運營商對年輕人和工薪族的權力就大。心理學裡經典的權力相互依賴理論就解釋了這種現象,A對B的權力大小,不僅取決於A與B之間的資源不對稱,更取決於B對A的依賴。B對A的依賴程度有多大,A對B的權力就有多大。
當市場有充分競爭的情況下,事實上就削弱了用戶對任意一家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商家的依賴程度。你有資源,他有資源,市場上有足夠多的商家提供相似的產品和服務,那麼用戶選擇的自由度越大,用戶“用腳投票”的權力也就越大。眾多互相競爭的商家成為用戶行使選擇權的資源。這樣,商家的權力被同業競爭對手稀釋和制掣;而競爭的商家越多,用戶的選擇權力就越大。所以,在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裡,真正的權力在用戶一邊。畢竟對商家而言,Hold住用戶才是最大的資源。
所以,隻有壟斷資源,隻允許獨家或少數寡頭瓜分資源,這樣才能保障商家擁有絕對的權力。在一個壟斷的市場裡,用戶別無選擇,或根本就沒有選擇,這就相當於用戶失去了“用腳投票”的權力,從而不得不依賴上擁有壟斷權力的機構。在一個排斥新的競爭對手的壟斷市場裡,用戶實質上是“肉豬”,寡頭們盡可以予取予求。
事實上,中國的移動通訊行業就是這樣被寡頭壟斷的行業,大老板通過牌照平衡幾個寡頭的實力,但嚴格限制和禁止外人涉足這個行業。在中國做一名手機用戶,你從移動換成聯通,再換成電信,本質上還是同一家。就好比孫猴子,從如來佛的左手跳到右手。
正如劍橋大學教授阿克頓勛爵(Lord Acton)的名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Power corrupts;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僅從新聞報道來看,十八大以來,涉及國企的腐敗窩案主要集中在中石油和中移動。去年審計署發佈對9家國企的審計結果,中移動一家就占據了審計報告所提及問題的1/3。這還是擺在桌面上的“問題”,而你我都“懂的”潛規則遠不止如此。
就以每年泛濫的2000億條垃圾短信來看,裡面固然有一些是不法分子通過技術手段發佈的欺詐短信,但更多的垃圾短信沒有移動通訊運營商的“配合”恐怕也不會如此頻繁光臨用戶的手機。僅僅從常識來判斷,如果沒有移動通訊運營商的“配合”或“默許”,要想冒風險偷偷群發垃圾短信還能牟利,那不啻是天方夜譚。不說別的,就以偷發50萬條垃圾短信為例,性質就相當於盜竊國家財產5萬元。不妨想想從出故障的ATM機裡多取了3萬元的許霆當年可是被判了無期徒刑;一個運沙的河南農民偷逃了8個月的高速路費前年也是被判了無期徒刑。
去年大約3、4月份,中國移動公司在香港就因發佈欺詐性質的促銷短信,而被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罰款。在大陸,這種類似的欺詐短信恐怕就更加肆無忌憚。
不僅是公司機構層面的濫用權力,移動通訊運營商的基層部門主管,甚至員工伺機“權力尋租”應該不是什麼秘密。
早在2009年,CCTV就曾曝光過山東移動公司出售用戶資訊給垃圾短信商家,並且幫助那些付費的商家發送垃圾短信。移動公司利用小區基站發送定點覆蓋的垃圾短信;而且還利用技術手段將一些“重要人物”的手機號進行屏蔽,以免其像普通用戶一樣收到垃圾短信。移動公司不僅出賣本地普通用戶資訊,還出售“漫遊”到本地區域的異地用戶資訊。
更可怕的是,手機功能越來越先進的“大數據”時代,用戶通過手機購物、訂票、投註、繳費、交易、社交等等,移動通訊運營商要挖掘用戶的隱私完全是囊中取物。而用戶的“大數據”資訊在沒有約束和競爭的權力面前,根本就是待價而沽的“商品”。因此,你完全不必驚訝那些垃圾短信是如此地投其所好,使你欲罷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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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4 21:32:21 |只看該作者
我分享一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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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4 21:48:01 |只看該作者
強的很,竟然有這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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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4 22:14:27 |只看該作者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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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4 22:14:43 |只看該作者
天啊,這帖子不錯,竟然沒有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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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4 22:45:44 |只看該作者
默默的看完,安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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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5 21:25:54 |只看該作者
貌似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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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6 09:26:48 |只看該作者
不錯 不錯  比我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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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7 00:28:41 |只看該作者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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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8 01:51:41 |只看該作者
感覺好像在哪裡看過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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