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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頒佈社交網站禁令 個人不得轉發時事新聞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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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3-8-2 09:03:1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原題:越南頒佈社交網站禁令 個人不得轉發時事新聞

法新社1日稱,越南政府日前頒佈禁令,規定網絡用戶在私人博客或社交網站不得張貼、轉發如時事新聞一類的“公共信息”。此舉遭到不少越南知名網絡人士的批評,也招致人權組織的質疑。

報導稱,根據越南政府新頒佈的“72號令”相關規定:網絡用戶的個人社交網站頁面以及博客頁面隻能包含“個人信息”,不得引用、張貼或轉發“公共信息”。其中,“公共信息”的範疇包括但不限於報刊、新聞通訊社以及其他國有網絡媒體機構發佈的消息。“72號令”7月15日經越南總理阮晉勇批準,31日發佈,9月正式生效。該法令還禁止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發佈一切涉及“反越、破壞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及國傢統一”的信息。

越南信息和通信部副部長南勝表示,新法令旨在“幫助網絡用戶在網上看到準確、不含雜質的信息”。而根據該國網絡評論人士解讀,該法令一旦生效,今後凡在網上張貼新聞或新聞連結、討論國有媒體發佈的時事熱點問題的行為均可能被視為違法。目前,越南當局尚未披露違反“72號令”會受到何種處罸。

法新社稱,越南媒體審查制度嚴格,今年還被國際“記者無國界”組織冠以“互聯網大敵”稱號。近年來隨著社交網站的普及,越來越多的越南人喜歡在社交網站上瀏覽、分享最新信息,風格刻板守舊的國有媒體正逐漸失去受衆。

法新社稱,越南以“從事反政府活動”罪已經判決46名“網絡活躍人士”。人權組織認為,這些判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泰國《曼谷郵報》援引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西方駐越南使館外交官的話說,新法令讓越南當局在逮捕上述人士時有瞭更明確的依據。(記者 馬林加 劉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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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回覆者
發表於 2013-8-2 11:11:53 |只看該作者
加油啊!!!!頂哦!!!!!支持樓主,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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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 11:12:34 |只看該作者
頂一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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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 11:12:53 |只看該作者
今天無聊來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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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 11:13:50 |只看該作者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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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 11:14:05 |只看該作者
加油啊!!!!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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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 11:18:38 |只看該作者
哪時候積分才會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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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 11:25:16 |只看該作者
支持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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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 11:25:59 |只看該作者
樓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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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 11:28:15 |只看該作者
原來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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