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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遭迷姦大怒!男友捉「迷奸男」木棍插肛門血噴天花板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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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2 11:24:3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女友遭迷姦大怒!男友捉「迷奸男」木棍插肛門血噴天花板慘死!


台灣多年前發生一宗兇殺案。34歲男子李光原因迷姦兩名女子後,被對方前度及現任男友夥同友人(合共5人)報復。李光原因被虐至死。台北高院今依殺人罪判主嫌李兼錡無期徒刑,其餘4共犯各判刑2年至14年不等。




案件發生於2014年9月21日,兇手李兼錡因為李光原冒他名義買毒品卻賒帳,遂聯同林祐廷、黃文星等人將李光原騙到林男住所禁錮拷打。而黃文星、李兼錡是A女的前後任男友,林祐廷則是B女男友,三人先前已知李光原覬覦A、B兩女,懷疑李下藥迷姦兩女,而李光原竟承認的確曾迷姦兩女。

怒不可遏的男友得知後,分持鋁棒、木製酒盒、改造手槍連番毆打李光原頭部,李兼錡見他奄奄一息,仍表示不會讓李光原離開,意指必須要他死。黃文星隨即傳短訊「要讓妳的惡夢消失」給A女。李光原不堪被虐打37小時,為求解脫大叫「你乾脆把我打死算了」。眾人立刻用鋁棒等物將他圍毆,甚至用小木棍插他的肛門。直至李光原氣絕身亡,眾人才將李塞進後車尾箱,載到新北市貢寮山區棄屍。

5人落網後辯稱只想教訓他,沒有打算奪命。但法官認為李兼錡等3名「男友們」得知A女、B女遭迷姦後,動了殺機,將李光原打死後棄屍,任其腐欄而不得安葬,惡性重大。法院因此判決李兼錡無期徒刑,而黃文星、林祐廷則尚具悔意,各判入獄14年、9年。其餘2名參與私刑的友人則被判入獄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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