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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經典漫畫改編的電影一部部3D化搬上大銀幕,商業運作背後的改編原著精神能還原多少,大抵能斷定它的吸金能力:因為此舉第一要保住的,是原著粉絲的「審批合格」,才輪到為看3D而入場的年輕觀眾。是的,丁丁已經很老了,新一代恐怕沒太多人認識它;我這種80後頭的傢伙對此作的印象,也要追溯到6、7歲,在某本兒童周刊的翻譯連載。記得那時,一看便愛不釋手,心諳這種異國風情的七彩心機之作,故事和美術俱佳,輕易揮低故事性和畫功較弱的本地漫畫。原來此書1929年首載於比利時,可以82年後在大銀幕上以仿真人之姿還魂,還須致謝兩位荷里活夢想家Steven Spielberg和Peter Jackson。 新舊雜燴當中的去蕪存菁,融合兩個年代之長,是任何改編久遠經典的核心首務。同樣來自於比利時的《藍精靈》電影版「萌化」了一眾角色,帶它們前來現代大城市,是一個稍聰明的示範。《丁丁》的幕後推手乃荷里活首席監製兼娛樂創建者史匹堡,他的想法和占士金馬倫一樣,要拍就必須玩大的,所以找來Peter Jackson,去填補自己在特技動畫製作上的稍短能力。雖然在特技泛濫的潮流下,本片很多畫面都顯得有點膩,但我還是覺得,《丁丁》比起,《變型金剛》之流還高一個檔次的最大理由是,它揉合了《奪寶奇兵》(Indiana Jones)式的驚險動作風格和動畫的自由性!  俵俵者我首推阿拉伯的「用女高音震碎防彈玻璃」後的城市大追逐!長鏡頭,由追車、引發洪水,再讓整個阿拉伯城市崩塌,丁丁、雪雪、船長、壞蛋、甚至是一隻鷹,輪流成為backshot主角,隨電線、河流、石屎向下崩落,你追我逐的分妙計算得恰到好處,人物總趣緻地在追逐處依次出現,重點是:長鏡頭!由山頂滑落至海邊,一氣呵成的追逐,厲害!動畫的功用甚至時代意義,就是增補漫畫肯定辦不到的地方!因此,我終於明白「仿真人動畫為甚麼不用真人拍」的最佳辯護理由了:因為不用仿真人而變得太卡通的話,縱用同一種setup,也不會有這種{代入感強}的超驚險動作的奪寶效果的!  可惜,興奮期其實不長的。很快,公式動作還是會麻木你的眼球。兩三個場面亮麗,也彌補不到劇本的老掉牙:這是因為故事本身的可賞性,其實必須在那個資訊不發達年代,才能綻放。一個普通異國尋寶之旅,打打壞蛋,毫無亮點,是不吸引的。丁丁作為一個記者英雄,在銀幕下不見其Knowledgeble和慧黠(駕飛機也是臨時學曉),充其量也只是一個身手槍法了得的007,很難在銀幕英雄輩出的年代教人印象深刻。 
可幸,角色性格的可愛也能彌補這一缺憾。孖生警探、失憶嗜酒的船長、忠心可靠的小狗兒雪雪,都是性格突出,讓人討喜的角色。這幾個傢伙,仿真人的形象也和漫畫相去不遠,還能勾起有童心者的喜愛吧!唯獨丁丁,本來兩點一條線的簡單臉孔,卻換成了一張正太小白臉,他怎麼英雄,也教人好似有點陌生和造作啊。 這就是針無兩頭利的典型改編經典平面作品的窘態了,越揉合更多現代技術,也許如上述的更能引起視覺震憾,但同時難免失卻原著神髓;3D眼球再有神,也比不上卡通臉孔上的兩點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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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ountain of Joys】丁丁歷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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