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名叫史密斯的年輕偵探遇上了一個特殊的謀殺案。
案件涉及5人,彼此都認識。
其中一人被手槍射死。
不幸的是,這些檔沒有包含受害者或兇手的姓名。
史密斯仔細研究了所有的文件,並透過一些重要的細節,設法辨認這些人名。
你能找到這些線索,證明自己是一個偉大的調查員嗎?

約翰是業餘網球選手。犯罪發生後的第二天,他參加了一場比賽,與一名與案件無關的人打球。
2. Jack
謀殺事發前一年傑克搬到了這個城市。他在一個小島上出生長大,居民大多是漁民。
所以傑克生活的主要夢想就是擁有一艘釣魚帆船。
3. Steve
史蒂夫是一個模特兒,他真的很喜歡自己。
所以,在謀殺案發生的前幾天,他當Bill的模特兒,讓Bill畫他的全身肖像。
4. Bill
比爾是著名的肖像畫家。
他說他預計在一個星期的時間內完成史蒂夫的肖像。
5. Alex
在謀殺事件發生後,亞歷克斯前往南極考察海洋生物。
他目前還在南極,以及另外20名科學家。
此外,偵探注意到以下的重要情況:
1. 案件發生的前一週,謀殺犯的腳骨折了。
2. Steve與Alex是6個月前才認識。
3. Alex與殺手從小就認識了,他們是大城市裡的鄰居。
經過多番思考,偵探史密斯找出了殺手和受害者的名字。
你也能發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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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由於約翰在謀殺案之後的第二天去打網球,所以兇手不是他。
我們知道兇手在犯罪前一週他的腿骨折了,沒有辦法能夠如此迅速地恢復。
亞歷克斯也不是兇手,因為他和兇手在童年是鄰居。
史蒂夫也是無辜的,因為他在犯罪前幾個月才認識了亞歷克斯。
而我們知道,殺手從小就認識亞歷克斯。
因此,謀殺案是由傑克或比爾犯下的。
可以肯定的是,傑克是無辜的,因為他生長在一個島上,但是亞歷克斯和兇手是在都市裡長大。
所以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比爾。我們知道一個事實,他還活著,因為他正在完成史蒂夫的肖像。
所以比爾一定是殺手。
偵探史密斯知道,亞歷克斯(目前在南極洲),約翰(在謀殺之後的第二天打網球),
史蒂夫(仍然當比爾的模特兒),他們一定都還活著。
所以結論就是,比爾殺了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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