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討論區
標題: 沒事做半年約炮30男,國二女:不就做一下! [打印本頁]
作者: 新伍 時間: 2014-11-10 15:37:27 標題: 沒事做半年約炮30男,國二女:不就做一下!
本帖最後由 新伍 於 2014-11-10 15:41 編輯
15歲國二少女玟玟(化名),自幼父母離異,父親工作繁忙,無暇照顧女兒,導致她沉迷於手機APP交友軟體,還主動告訴陌生男網友「我自己一個好無聊,見個面吧!」短短半年,竟與30名成年男子上床,父親發現後報警,玟玟警訊時竟稱「不就是做一下嗎?」一副無所謂的態度,令警方傻眼。
玟玟長髮披肩,皮膚白皙,體型纖瘦,身高約158公分,流露國中生的稚氣,生活無虞,並未輟學。去年6月至12月的半年期間,玟玟疑似因寂寞而迷上手機APP交友軟體,大部分鎖定18至30歲男子,透過APP聊上半小時,玟玟沒透露她是國中小女生,還主動說自己好無聊,要求見面,雙方見面後,網友要帶玟玟回家或到摩鐵「辦事」,她竟大方接受。
玟玟的父親今年初發現,女兒近半年常不見人影,在家也只顧著滑手機,逼問下,驚悉女兒隨便找陌生男上床,氣得報警。
警方透露,玟玟的APP交友對象集中在桃竹苗地區,以去年暑假期間「約炮」最為頻繁,警問為何不愛惜身體?她竟冷冷地回答「因為沒事做呀」,一副無所謂的態度。
警方查出,與玟玟發生關係的30名男子,逐一傳喚到案說明,他們多辯稱不知玟玟未成年,其中一半「未戴套」就上陣,只顧滿足自己肉慾,心態非常惡劣;其中25歲羅姓男子,更連續4天與玟玟瘋狂作愛,還向警稱「我以為她是高中生,沒料到竟然才國中」,警怒斥「就算是高中也沒成年,太離譜了。」
警方將羅男等30人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玟玟則被社福單位安置。刑法第227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1.jpg (2014-11-10 15:37:53, 25.65 KB) / 下載次數 0
http://say.go2tutor.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NzE0NTQ3fDE4ZWM1OGRhfDE3ODIwMzc4OTd8MHww
作者: 世界沒日 時間: 2014-11-10 15:44:33
這個帖不錯!!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4-11-10 15:44:42
呵呵 高高實在是高~~~~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4-11-10 15:45:46
這樣的帖子,一定會引起轟動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4-11-10 15:46:30
要不我崇拜你?行嗎?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4-11-10 15:49:29
回覆,是讓樓主更有心去發帖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4-11-10 15:56:13
這個站不錯!!
作者: michael.huang 時間: 2014-11-10 16:00:23
不錯,感謝樓主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4-11-10 16:00:27
希望大家都有好運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4-11-10 16:15:52
感謝樓主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4-11-10 16:31:35
分享我的感謝,謝謝樓主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4-11-10 16:39:23
圍觀來了哦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4-11-10 17:24:11
能找到這個站真好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4-11-10 19:05:27
我想要`~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4-11-11 03:34:46
這個論壇常常都會有一些新鮮的玩意!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4-11-11 05:39:41
支持你加分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4-11-11 07:53:01
非常感謝樓主,樓主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 砵仔糕 時間: 2014-11-16 10:37:46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4-11-17 09:07:55
很有吸引力
|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say.go2tutor.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