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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公共場所裸露被捕超30次 法院稱不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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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arnsing
時間:
2014-10-30 06:54:20
標題:
男子在公共場所裸露被捕超30次 法院稱不屬人權
歐洲人權法院28日裁定,一名“裸露控”大叔在公共場所旁若無人、想裸就裸的喜好不屬於人權。
斯蒂夫·高爾55歲,兩個孩子的父親,原英國海軍陸戰隊成員,因喜歡全身赤裸到處遊走得名“裸體漫步者”,曾兩次光著全身穿越英國,並在各種場所、甚至在法院裸體。他為“坦率”個性付出代價,成瞭警察局、法院和監獄的常客。
2003年至2012年,他因在公共場所裸體被捕超過30次。高爾聲稱,穿不穿衣服褲子是他的事,當局逮捕和監禁他屬於侵犯“人權”。
英國法律不禁止在公共場所裸體,但禁止讓他人感覺不安或遭騷擾的不雅裸露或行為。對高爾的主張,歐洲人權法院不予認定:“他被監禁,是因為他無視所有現代社會都接受的公共行為準則,反復違反刑事法律,而他完全知道違法後果。”
高夫對判決失望,但打算繼續裸下去。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4-10-30 10:15:16
我有家的感覺~~你知道嗎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4-10-30 10:17:29
這論壇不錯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4-10-30 10:34:43
看了你的帖,讓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4-10-30 10:36:06
謝謝分享了!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4-10-30 10:36:47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4-10-30 10:45:31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
作者:
nh88
時間:
2014-10-30 10:57:37
像蝴蝶一樣漂亮的帖子
作者:
Disy
時間:
2014-10-30 11:07:45
這帖子勢必造成迴響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4-10-30 11:48:09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4-10-31 01:18:28
一頭霧水…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10-31 03:18:52
有些帖子,真的不錯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4-10-31 04:36:29
我回不回呢 考慮再三 還是不回了吧 ^_^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4-10-31 06:42:47
快站沙發,不知道有沒有成功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4-10-31 08:09:47
人氣還要再提高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4-11-1 16:44:30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4-11-3 01:28:08
我毫不猶豫地把樓主的這個帖子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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