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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男子在公共場所裸露被捕超30次 法院稱不屬人權 [打印本頁]

作者: learnsing    時間: 2014-10-30 06:54:20     標題: 男子在公共場所裸露被捕超30次 法院稱不屬人權

歐洲人權法院28日裁定,一名“裸露控”大叔在公共場所旁若無人、想裸就裸的喜好不屬於人權。

斯蒂夫·高爾55歲,兩個孩子的父親,原英國海軍陸戰隊成員,因喜歡全身赤裸到處遊走得名“裸體漫步者”,曾兩次光著全身穿越英國,並在各種場所、甚至在法院裸體。他為“坦率”個性付出代價,成瞭警察局、法院和監獄的常客。

2003年至2012年,他因在公共場所裸體被捕超過30次。高爾聲稱,穿不穿衣服褲子是他的事,當局逮捕和監禁他屬於侵犯“人權”。

英國法律不禁止在公共場所裸體,但禁止讓他人感覺不安或遭騷擾的不雅裸露或行為。對高爾的主張,歐洲人權法院不予認定:“他被監禁,是因為他無視所有現代社會都接受的公共行為準則,反復違反刑事法律,而他完全知道違法後果。”

高夫對判決失望,但打算繼續裸下去。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4-10-30 10:15:16

我有家的感覺~~你知道嗎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4-10-30 10:17:29

這論壇不錯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4-10-30 10:34:43

看了你的帖,讓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4-10-30 10:36:06

謝謝分享了!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4-10-30 10:36:47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4-10-30 10:45:31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
作者: nh88    時間: 2014-10-30 10:57:37

像蝴蝶一樣漂亮的帖子
作者: Disy    時間: 2014-10-30 11:07:45

這帖子勢必造成迴響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4-10-30 11:48:09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4-10-31 01:18:28

一頭霧水…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10-31 03:18:52

有些帖子,真的不錯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4-10-31 04:36:29

我回不回呢 考慮再三 還是不回了吧 ^_^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4-10-31 06:42:47

快站沙發,不知道有沒有成功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4-10-31 08:09:47

人氣還要再提高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4-11-1 16:44:30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4-11-3 01:28:08

我毫不猶豫地把樓主的這個帖子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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