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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在野黨稱為應對中國非法捕撈求保留海警 仍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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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火爆強B
時間:
2014-10-24 07:32:33
標題:
韓在野黨稱為應對中國非法捕撈求保留海警 仍解散
原標題:韓在野黨稱為應對中國非法捕撈求保留海警 仍解散
【環球時報駐韓國特約記者李大明】韓國海警今年5月被總統樸槿惠宣佈解散後,仍利用一切機會試圖扭轉局面,韓國在野黨也以中國漁船非法捕撈問題等各種理由反對,力圖保住海警廳。不過,據韓國《東亞日報》23日報導,韓國執政黨新國傢黨《政府組織法》修改領導小組22日舉行黨政聯席會議後決定,將按照原計劃解散海洋警察廳和消防防災廳,並將主要職能移交給總理府下屬的、新成立的“國民安全處”,海警隻保留初期的司法權。
《東亞日報》稱,根據韓國政府今年6月向國會提交的《政府組織法》修正案,今後海警的搜查權將全部移交給陸上警察。但22日的會議認為,考慮到未來海警如果沒有事件現場的第一搜查權可能會産生司法空白,因此決定海警的部分搜查權將移交給“國民安全處”下屬的“海洋安全本部”。該領導小組的國會議員尹英碩表示,對於中國漁船非法捕魚等行為,初期將由海警繼續負責“抓獲嫌犯”和確保錄像證據等,但直接的搜查工作必須等到陸上警察到達後才能進行。
《韓國日報》23日報導稱,雖然最近有不少聲音表示反對解散海警,但韓國政府和執政黨還是決定按照樸槿惠此前的宣佈維持解散海警的決定。韓國執政黨新國傢黨國會發言人表示,改組後並不意味著海警消失,其打擊非法捕魚的職能將維持,隻不過救助救援的功能將移交給海洋安全本部,而搜查權將移交給警察。韓國《中央日報》23日的報導稱,隨著新的《政府組織法》修正案被確定,海洋警察廳將按照計劃廢除。海警的級別也將降低,原本的海警負責人(海警廳長)將由副部級降低到本部長級(即局級)。
今年4月16日韓國發生“歲月”號沉船事件後,韓國海警因為隻專註於打擊中國漁民卻疏忽對本國國民的救災而備受國內輿論批判。5月19日,樸槿惠發表對國民談話,決定解散海警,將海洋警察廳的搜查和情報職能移交給警察廳(陸警),將海洋搜救、海洋警備職能移交給即將新設的國傢安全處。10月10日,韓國海警以非法捕撈為由對中國漁船暴力執法,致中國船長死亡。之後有韓國媒體鼓吹,中國漁船之所以“如此囂張”,正是由於韓國海警面臨解散,並鼓動保留海警廳。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4-10-24 08:11:30
頂頂更健康,越頂吃的越香。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4-10-24 08:26:14
感覺好像在哪裡看過了,汗~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4-10-24 08:28:00
先頂後看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4-10-24 08:31:11
遇到好論壇中的好帖子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4-10-24 08:32:57
你加油吧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4-10-24 08:37:52
這個帖不錯!!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4-10-24 08:38:10
我又回復了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4-10-24 08:40:38
強的很,竟然有這樣的文章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4-10-24 08:55:09
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4-10-24 08:56:51
回帖是種美德
作者:
ILOVEU5
時間:
2014-10-24 09:12:04
一定要回貼,因為我是文明人哦
作者:
stk190
時間:
2014-10-24 09:16:57
太棒了!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4-10-24 09:35:44
希望可以用些時間了~`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4-10-25 23:32:14
好看的程度,心照不宣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4-10-26 22:38:56
呵呵 那就好好玩吧~~~~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4-10-30 07:58:59
頂你一下.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4-11-2 17:42:52
一樓的位置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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