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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SIM卡死亡論:iPad Air 2上的顛覆性革新 [打印本頁]

作者: DiorCherie    時間: 2014-10-22 07:21:51     標題: SIM卡死亡論:iPad Air 2上的顛覆性革新

薄、更快?No。iPad Air 2 發布上一個顛覆性革新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宣傳,那就是Apple SIM。
這是什麼?簡單來說這次蜂窩版的iPad Air 2將內置一張通用的SIM卡,也就是所謂的“Apple SIM”,用戶需要用到iPad 的蜂窩網絡時能夠隨意選擇運營商。目前在美國可選AT&T、Sprint和T-Mobile,英國則是T-Mobile和Orange 組成的EE。
只需要在iOS設置菜單中,用戶就能隨意選擇已與蘋果合作的電信運營商提供的短期服務,運營商能夠隨時更換。換句話來說,在以往,更換運營商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運營商通常會用12甚至36個月​​的合約來綁住用戶。而蘋果則藉助產品強勢之手,試圖將這部分控制權搶過來。
多年前喬布斯消滅SIM卡的理想沒有實現,而今Apple SIM已成為現實,其實兩者的目的如出一轍:擺脫運營商控制。
運營商會不開心,但很重要?
全球對蘋果產品的需求巨大,隨著兩款大屏iPhone,iPad mini以及明年可能到來的超大尺寸iPad問世,蘋果產品線也已相當完善。蘋果完全已有底氣推出屬於自己的SIM系統。英美日中的最大運營商O2、Verizon、DoCoMo、中移動均將iPhone、iPad視為最重要產品,沒有運營商能夠和當年一樣忽略iPhone的存在。
就拿這次iPad Air 2作為例子,Verizon並未出現在Apple SIM合作運營商名單裡。理由很簡單,蘋果粗暴直接砍掉了運營商多年苦苦經營的圈地門檻:SIM卡、合約、鎖網。
Verizon 不高興,因為你蘋果有可能會打破我的飯碗。但,這很重要?
當產品本身行決定因素、已得到大範圍普及的情況下,唯一決定產品能否賣出去的因素只有用戶對它的需求。誠如iPhone、iPad,消費者不會因為某一運營商而作其他選擇。
我認為Apple SIM將會成功的原因(至少在發達國家),在於當天喬布斯放棄通用SIM卡計劃正正是因為擔心阻礙iPhone 的普及。但今日,在全球超過100個國家盛銷的iPhone、iPad,運營商僅僅是一個更大的“Wi-Fi 網絡”,消費者一旦認定了iPhone,這時發現運營商卻有太多選擇。
顛覆SIM卡的路上,蘋果一直是贏家
沒有人因為iPhone需要nano-SIM卡而放棄從而選擇其他手機。其實顛覆SIM 卡的事情蘋果已經做了多次,而且屢試不爽。第一代iPhone引入的SIM卡托、第一代iPad引入的micro-SIM、iPhone 5引入的nano-SIM,當年對不少人來說都是笑話,但現在全球幾乎所有的手機廠商都在使用這種設計(對了,還有“不可換電池”)。
如果蘋果要在明年將Apple SIM推行到iPhone身上,並不會讓人感到驚訝。
Apple SIM集合了用戶所有的信息,如他的電話號碼,信息,語音留言等等。在很可能發生的未來,運營商只能通過更好的服務和價格來競爭用戶,逐漸失去對用戶的把持能力。
這是一次顛覆性的改變,無論這種改變是好是壞。也許諸如像Apple SIM這樣的通用電話卡成為氣候的時候,蘋果將會對SIM模式本身進行再一次顛覆:那個時候,手機還需要SIM卡?
2020年一位10後的小盆友問我:叔,什麼是雙卡雙待?
例外
對於連攜號轉網都沒有的國家,上面說的都是廢話。
作者: 世界沒日    時間: 2014-10-22 07:43:20

我起來了 哈哈 剛才迷了會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4-10-22 08:01:26

我該不會是最後一個頂的吧
作者: 曾冇權    時間: 2014-10-22 08:02:56

我想要`~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4-10-22 08:12:01

這帖沒看過,來看看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4-10-22 08:15:27

頂下再看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4-10-22 08:16:24

這個站不錯!!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4-10-22 08:34:11

想都不想,就支持一下
作者: Essi    時間: 2014-10-22 08:41:29

猛力的回覆,潛水值上上上
作者: DiorCherie    時間: 2014-10-22 08:54:43

哈哈,看的人少,回一下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4-10-22 09:30:32

我十目一行也還是看不懂啊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4-10-22 09:58:51

你加油吧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4-10-22 10:07:57

先回覆一下,閃人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4-10-24 06:01:00

說的不錯
作者: 砵仔糕    時間: 2014-10-26 04:18:19

呵呵,找個機會...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4-10-27 03:20:03

哈哈,頂你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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