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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再掀頭巾風波 歌劇院中場驅逐蒙面女子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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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arnsing
時間:
2014-10-21 16:27:20
標題:
法國再掀頭巾風波 歌劇院中場驅逐蒙面女子引爭議
中新網10月21日電 據《歐洲時報》報導,10月初,一名戴伊斯蘭蒙面頭巾的女觀衆,在歌劇演出期間被巴士底歌劇院管理人員“請出場”。這是法國歌劇院首次發生這類事故,在法國引起瞭爭議。文化部為此正在起草一份指示檔案。
據報導,巴士底歌劇院副院長讓·菲利普·蒂埃萊解釋稱,10月3日晚上,巴士底歌劇院上演《茶花女》。這位戴蒙面頭巾的女士坐在觀衆席的第一排,安檢視頻發現瞭她,合唱團的一些團員也註意到瞭她。她就坐在樂團指揮的後面,她的頭部至頸部被長袍包住,一條淺色的頭巾罩住瞭她的鼻子和嘴部。
蒂埃萊強調:“在第二幕的時候,管理人員向我通報瞭這件事。”他指出:2011年頒佈的一條法律禁止在公共場所蒙面。他說:“當時合唱團的一些團員表示;如果不找出一個解決辦法,他們不願繼續再唱。”
報導稱,音樂暫停時,一名保安來到這名女觀衆和其男伴面前。“保安對她說法國有一條禁止在公共場所蒙面的法律,要求她露出臉,否則就離場。那位男伴於是請女士站起來,兩人一起離開瞭。整個過程流暢,隻持續瞭很短的時間,沒有發生任何爭端。”
蒂埃萊說:“歌劇院原則上是開放和理解的場所。請一個人在半場離開演出大廳,這從來就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這有不知道法律的問題,這位女士要不就遵守法律,要不就離場。”他強調這位女士當時“是真心誠意來觀賞歌劇的”。
報導指出,法國文化部目前正在起草一份指示檔案,將提醒劇院、博物館以及文化部屬下的其他機構人員以後面對類似情況時應遵循的指示。“以使公衆遵守法律、協調各種反應並預防可能發生的困難”。
據報導,2010年10月11日通過的法律的第二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場所穿戴目的在於隱藏臉部的服裝衣飾。公共場所是指“向公衆開放的場所或用於公共服務的場所”。違反者可能被罸150歐元,和/或被罸接受公民教育培訓。
馬恩河谷省環保派參議員艾斯黛·本巴薩女士20日對這名戴伊斯蘭蒙面頭巾的女人被巴黎歌劇院驅逐一事表示不滿。
她說:“這種欠缺禮貌的行為令我反感。這是名副其實的公務員式的執法,這是在侮辱這個女人。她妨礙瞭當時在歌劇院裏的其他人嗎?我覺得這相當荒謬。這位身穿伊斯蘭罩袍的女人去聽《茶花女》,她願意花兩個半小時去聽一出歌劇,這表示她與西方文化已經有所接觸,對西方不是完全陌生。就我所知,歌劇院不是一個國傢行政單位,這是要花錢買票的,女士可以身穿長袍入場。”
報導指出,本巴薩女士認為文化部為應付類似情況而制定指示“不是一件好事”。她說:“這不是在支持文化,而是適得其反。這隻會使文化成為隻有法國人獨尊獨享和排斥他人的東西,隻能穿西裝打領帶和穿晚禮服才能欣賞。在我看來這是完全損害文化的一種歧視行為。”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4-10-21 19:08:29
知道了 不錯~~~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4-10-21 19:13:28
我該不會是最後一個頂的吧
作者:
世界沒日
時間:
2014-10-21 19:36:26
尼伊達是各好論壇,以後天天來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4-10-21 20:02:11
快樂看帖,認真回覆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10-21 20:03:19
為了潛水值,我回覆一下囉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4-10-21 20:15:54
樓上的稍等啦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4-10-21 20:20:45
不錯 不錯 比我強多了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4-10-21 21:09:40
正好你開咯這樣的帖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4-10-21 21:37:01
不錯啊,沒看過這麼好看的
作者:
尊貴的基佬
時間:
2014-10-21 22:32:30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4-10-22 02:03:57
這個貼不錯!!!!!看了之後就要回復貼子,呵呵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4-10-22 05:26:04
哈哈,看的人少,回一下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4-10-23 07:45:47
回覆,是讓樓主更有心去發帖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10-25 22:31:45
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4-10-26 21:10:49
不錯不錯.,..我喜歡
作者:
曾冇權
時間:
2014-10-28 08:03:31
拿分走人呵呵,樓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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