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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蚱蜢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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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10-2 15:27:16
標題:
蚱蜢定理
一個人用蚱蜢做實驗,他喊“跳”,蚱蜢就跳。然後他掰掉蚱蜢的腿,此後無論他喊得多大
聲,蚱蜢都不跳了,於是他的結論是,蚱蜢的聽覺器官是腿。我們姑且稱此為“蚱蜢定理”。
那麼根據蚱蜢定理,將有如下推論。
人類首次登上月球時,宇航員阿姆斯特朗說:這是我的一小步,卻是人類的一大步。顯然,
一小步不等於一大步,所以結論是,阿姆斯特朗不是人類。
廣告裏,葛優對徐帆說:我都說了一百遍了,南極人,不怕冷。隱語是:我說了九十九遍,
你丫都記不住!所以結論是,徐帆的角色是弱智人士。而且這可能是一條公益廣告,意義
在於呼籲全社會關注智障人士的溫飽狀況。
對於自動售貨機,你花一分鍾投幣,可以得到想要的東西。你花一個小時拆開它,也可以得
到想要的東西。所以結論是,時間就是金錢。
林彪的叛黨罪證是:571工程記要。其中571音譯為我起義,與520,886,7456等oicq語言
屬同類。所以結論是,林彪是QQ狂。
最後結論是,“蚱蜢定理”是古往今來顛撲不破的真理。
作者:
尊貴的基佬
時間:
2014-10-2 18:39:11
沒看過比樓主發的好帖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4-10-2 19:07:11
圍觀來了哦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4-10-2 19:27:37
希望大家幫我把這個帖發給你身邊的人,謝謝!
作者:
Essi
時間:
2014-10-2 20:20:09
不怎麼好看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4-10-2 20:30:49
我等你喲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4-10-2 22:47:26
有人看過這帖嗎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4-10-2 23:28:35
不錯的東西 持續關注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4-10-3 01:45:45
發貼看看自己積分
作者:
michael.huang
時間:
2014-10-3 02:15:36
好奇心,我打開看看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4-10-3 03:23:07
生為地球人,就是愛看帖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4-10-3 04:24:46
回帖是種美德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4-10-3 05:06:26
看來不錯,回覆一下
作者:
Disy
時間:
2014-10-3 07:34:46
頂你一下.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10-3 11:14:29
不錯的東西 持續關注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4-10-4 06:27:44
說的不錯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4-10-4 11:47:05
幫你回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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