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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西班牙立法開征“連結費” 要求搜索引擎向媒體付費 [打印本頁]

作者: samfung520    時間: 2014-7-29 05:57:50     標題: 西班牙立法開征“連結費” 要求搜索引擎向媒體付費




一位網民準備在谷歌網站上進行搜索。

原標題:西班牙立法開征“連結費”

搜索引擎要向媒體付費 違者最高罸30萬歐元

谷歌新聞等搜索引擎網站在引用媒體內容連結時,必須向媒體付費,否則將面臨最高30萬歐元的罸款,以及網站被封鎖的風險。

這條被民間暱稱為“谷歌費”的西班牙法規,被認為有助於保護媒體版權不受侵犯。

本報訊 據美媒28日報導,西班牙上周通過立法,規定包括谷歌等新聞搜索引擎網站在引用媒體內容連結時,必須向媒體付費,作為對引用媒體內容的補償。

違者將面臨巨額的罸款或被封鎖的風險。

最高罸款30萬歐元

如果不付費的話,將面臨3萬歐元至30萬歐元的罸款。此外,拒絶遵守法規的新聞網站,即使伺服器在其他國傢,在西班牙也將面臨被封鎖的風險。

目前尚不清楚新法規僅適用於像“谷歌新聞”這樣的新聞搜索引擎網站,還是也包括“臉譜”或者“推特”這樣的社交網站。

西班牙文化、教育和體育部此前曾發表聲明稱,新法規主要針對谷歌這樣的商業公司,社交網站不受新法規影響。

此前,西班牙部長委員會通過瞭《智慧財產權法》改革草案,對現行法律的部分內容進行瞭修訂。《智慧財產權法》改革草案強化瞭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的監督機制及智慧財產權理事會打擊盜版的力度。

用媒體內容賺廣告費

“谷歌費”法規的支持者包括西班牙政府和西班牙幾傢大媒體出版商認為,新法規主要針對那些通過引用媒體連結而獲得利潤的大型公司。

他們認為,谷歌通過引用媒體連結而獲得巨額的廣告收入,而提供內容的媒體卻並不能從中獲利。西班牙報紙協會發表聲明稱:“新法規隻針對形成商業利潤的新聞搜索引擎網站,而不會影響普通網民或者博客作者。”

西班牙報紙協會主席博格裏奇說:“如果沒有新法規的保障,新聞搜索引擎將會剝奪網民享受免費、高質信息的權利。”

谷歌:可選擇拒連結

新法規成立後,谷歌西班牙公司在其官方博客上發表聲明稱,媒體出版商可以選擇拒絶谷歌新聞引用其連結。

“但值得一提的是,要求谷歌引用其連結的媒體要比拒絶谷歌引用其連結的媒體要多,因為很多媒體出版商意識到被新讀者群看到其內容的好處。”谷歌強調“谷歌新聞”並不發佈廣告。

西班牙本土新聞網站“Meneame”則聲明稱,雖然該網站的確通過引用媒體連結盈利,但是所獲得的利潤不足以支付新法規所要求的付費標準。

當然,也有西班牙新聞行業從業人員認為,實際上谷歌引用媒體連結,給各媒體網站增加瞭大量寶貴的流量。

德媒要求分享谷歌11%收入

本報訊由於歐洲新聞媒體的版權意識強,多國媒體認為谷歌應為在搜索結果中顯示自己的新聞內容支付費用。

在德國,根據目前法律規定,新聞網站可以引用媒體連結,展示部分報導內容,但是,如果要引用更多內容甚至全文引用,必須向媒體付費。不過,德國媒體行業組織認為,谷歌隻要對媒體內容進行展示,就必須給予媒體經濟回報。

今年6月,代表《明鏡》周刊等德國多傢傳統媒體的VG媒體組織進一步提出,如果谷歌引用其新聞報導連結,則必須支付相關收入的11%,作為版權回報。

法媒要求協助擴展新媒體

本報訊法國媒體出版商在去年與谷歌達成協議,後者需成立一個6000萬歐元的基金會,幫助新聞媒體擴展其新媒體業務。

在比利時,2006年,多傢媒體公司聯名將谷歌告上瞭比利時法庭,指控後者侵犯瞭它們的版權。

2012年,雙方達成協議,谷歌和比利時法語出版商將在大量的商業行為中展開合作,包括:讓讀者通過付費專區和會員的形式為新聞付費,以及在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等移動平臺上發佈內容等。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4-7-29 08:51:01

我回不回呢 考慮再三 還是不回了吧 ^_^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4-7-29 09:18:05

好看的程度,心照不宣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4-7-29 09:22:27

樓主分享的好東西,我幫你宣傳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4-7-29 09:43:51

猛力的回覆,潛水值上上上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4-7-29 10:09:57

我是來收集資料滴...
作者: ILOVEU5    時間: 2014-7-29 10:11:56

先占個位置,記錄這個好帖子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4-7-29 10:32:52

幫你頂,人還是厚道點好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4-7-30 03:54:10

好 好帖 很好帖 確實好帖 少見的好帖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4-7-30 04:50:37

這論壇不錯,我會跟我好友分享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4-7-30 05:42:43

我分享一下囉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4-7-30 06:45:33

說的不錯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4-7-30 07:32:00

長時間沒來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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