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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賣假冒小米/三星月入15萬 被判入獄3年 [打印本頁]

作者: 雷電之風    時間: 2014-4-27 06:28:15     標題: 賣假冒小米/三星月入15萬 被判入獄3年

因銷售假冒“小米”、“三星”等品牌手機兩個月進賬30萬餘元,海淀法院日前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24歲遼寧男子羅志強有期徒刑3年;判處25歲河南男子吳昊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2013年3月至5月間,羅志強雇傭吳昊等人在海淀區中關村科貿電子城三層的櫃臺銷售“小米”、“SAMSUNG”等品牌手機,銷售金額共計34萬餘元。同年5月13日,羅志強和吳昊被公安機關抓獲,民警當場從其櫃臺內起獲三星手機37部,從羅志強暫住地起獲小米手機11部。經認定,這些手機均系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貨值金額為4萬餘元。
據羅志強供述,2012年他大學畢業後來到北京,一直在中關村打工。最開始是給別人打工,之後便開始自己幹。後來發現賣假貨比真品掙錢更快,所以就開始銷售假冒手機,跟他一起幹的吳昊等三人都是他雇的幫手。羅志強都是從深圳的上家拿貨,商標都是購買假手機時帶的,而買家主要是中關村的商戶,再由商戶賣給消費者。“我知道這是違法行為,但就是想多掙點錢。”羅志強坦言。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羅志強夥同吳昊,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予以銷售,銷售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故判處羅志強有期徒刑3年,罰金20萬元;判處吳昊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罰金2萬元。
宣判當天,中關村電子商會組織了中關村科貿、鼎好等各大手機賣場的商家前來旁聽。宣判後,商家紛紛表示深受教育,並稱將在今後的經營活動中,誠信經營、合法經營,堅決不搞此類違法犯罪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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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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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y.go2tutor.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NTU0NTk3fGE1YTI2Zjg2fDE3ODMyMjIxMzN8MHww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4-4-27 10:58:44

這個貼不錯!!!!!看了之後就要回復貼子,呵呵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4-4-27 11:11:27

頂頂更健康,越頂吃的越香。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4-4-27 11:34:24

這個帖不錯!!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4-4-27 11:38:16

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4-4-27 11:59:29

哈哈,有意思~頂頂 ,繼續頂頂。繼續頂哦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4-4-27 12:02:19

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4-4-27 12:07:48

我也是別的朋有跟我講尼伊達論壇的。
作者: 9394    時間: 2014-4-27 12:25:44

好看的程度,心照不宣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4-4-28 03:12:32

頂你一下.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4-4-28 03:13:41

希望大家幫我把這個帖發給你身邊的人,謝謝!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4-5-4 04:30:05

支持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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