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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日本修訂《溫泉法》 孕婦不再忌諱泡溫泉 [打印本頁]

作者: yennis88    時間: 2014-4-4 07:07:28     標題: 日本修訂《溫泉法》 孕婦不再忌諱泡溫泉




資料圖:日本溫泉。

原標題:日本修訂《溫泉法》 孕婦不再忌諱泡溫泉

中新網4月4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日本環境省3日決定,將把“懷孕”從溫泉“禁忌癥狀”的描述中刪除,為32年來首次。這是由於沒有科學證據能證明孕婦泡溫泉會造成不良影響。今後孕婦或可安心享受溫泉樂趣。

在1982年制定的現行標準中,“懷孕期間(尤其是初期及末期)”與嚴重心臟病等同被列為不適合泡溫泉的禁忌癥狀。然而,這一規定沒有明確的根據,有關部門再次委託專傢進行調查後發現,還沒有醫學論文或研究證實泡溫泉會導致流産或早産。

3日召開的環境省專傢委員會通過瞭修改《溫泉法》有關標準的草案。該法中規定瞭溫泉入浴的註意事項。環境省將於今年夏季結束前通知各都道府縣,要求在溫泉設施的註意事項公告中刪除相關內容。

此次修改還把睡眠障礙、抑鬱等新加入瞭適合通過溫泉治療的“適宜癥狀”,充分反映出現代社會壓力增大的現狀。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4-4-4 09:06:29

人氣還要再提高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4-4-4 09:54:04

看看好不好看
作者: runrunscooter    時間: 2014-4-4 10:49:07

呵呵,支持一下哈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4-4-4 11:15:09

頂你一下,好帖要頂!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4-4-5 05:08:39

看完了這麼強的文章,我想說點什麼,但是又不知道說什麼好,想來想去只想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4-4-5 17:23:05

長時間沒來看了 ~~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4-4-6 10:49:04

謝謝樓主啊!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4-4-8 08:04:05

考慮可以列入精華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4-4-11 04:38:59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4-4-12 06:13:29

真是天底下好事多多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4-4-13 07:22:02

原來是這樣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4-4-14 05:35:16

說的真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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