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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墨西哥大毒梟4年內兩度“被擊斃” 終於伏法 [打印本頁]

作者: thk025    時間: 2014-3-11 00:07:29     標題: 墨西哥大毒梟4年內兩度“被擊斃” 終於伏法






墨西哥政府安全事務部門召開發佈會。新華社發
墨西哥政府9日晚宣佈,販毒集團“聖殿騎士團”頭目納薩裏奧·莫雷諾·岡薩雷斯當天清晨在與墨西哥軍隊的交火中被當場擊斃。隻是,墨西哥政府2010年就曾宣佈擊斃岡薩雷斯,卻沒有找到他的屍首。

完全確認身份

政府安全事務發言人亞歷桑德羅·魯維多介紹,岡薩雷斯9日在米卻肯州偏遠山區的通比斯卡蒂奧鎮遭安全部隊攔截。當被要求自首時,他向安全人員開火,後被擊斃。

米肯卻州是“聖殿騎士團”的“老巢”。魯維多說,過去幾周發起的一系列突襲和逮捕行動幫助政府找到岡薩雷斯。聯邦總檢察長辦公室犯罪調查部門主管托馬斯·塞龍說,通過指紋檢測百分之百確認瞭岡薩雷斯的身份,不過進一步調查仍將繼續。

墨西哥政府2010年12月宣佈,警方與軍隊聯合行動,在米卻肯州阿帕欽甘鎮一場為期兩天的槍戰中擊斃岡薩雷斯。隻是,警方一直沒有找到岡薩雷斯的屍體。

這是墨西哥總統恩裏克·培尼亞·涅托上任後致力於打擊販毒集團的又一重大勝利。今年2月,墨西哥當局在北部錫那羅亞州抓獲墨頭號毒梟、綽號“矮子”的錫那羅亞販毒集團頭目華金·古斯曼·洛埃拉;去年7月逮捕“塞塔”販毒集團頭目米格爾·安赫爾·特雷維尼奧·莫拉萊斯。

逍遙法外數年

魯維多說,盡管政府2010年宣佈擊斃岡薩雷斯,負責米肯卻州事務的一些官員2011年1月卻發現岡薩雷斯仍然活著。盡管一直沒有找到屍體,時任總統費利佩·卡爾德龍政府堅稱已擊斃岡薩雷斯且擁有證據。不過,不少米肯卻州居民證實在那之後看到過岡薩雷斯。

魯維多說:“匿名消息表明岡薩雷斯不僅仍然活著,而且繼續作為犯罪團夥的頭目實施勒索、綁架和其他一些罪行。”他說,在政府第一次宣佈擊斃岡薩雷斯時,他已經犯下數起謀殺案,“是一個衆所周知的危險人物”。

岡薩雷斯綽號“最瘋狂的人”,本月8日年滿44歲,是墨主要販毒集團之一“米肯卻傢族”的創始人。在岡薩雷斯2010年被宣佈遭擊斃後,“米肯卻傢族”逐漸分裂成多個分支,其中“聖殿騎士團”勢力最大。

前任總統尷尬

卡爾德龍沒有立即回應這一報導。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安全問題專傢勞爾·貝尼特斯說:“我不認為他們(前任政府)現在這個時候會開口。”美國一名安全部門官員幾周前曾告訴法新社記者,岡薩雷斯仍然活著,躲在山區,領導“聖殿騎士團”。問及岡薩雷斯為什麼不露面時,這名不願公開姓名的官員說:“如果岡薩雷斯露面,這對政府是個羞辱,那會導致政府不得不再去追捕他。”

“聖殿騎士團”控制米肯卻州大部分地區。米肯卻州一些自備武裝的地方民團不滿“聖殿騎士團”的控制與政府不作為,去年開始反抗販毒集團,尋找岡薩雷斯的蹤跡,奪取被販毒集團控制的地區。“這是一個勝利,”民團領導人之一伊波利托·莫拉說。

(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4-3-11 04:01:45

說的真有道理啊!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4-3-11 04:02:08

支持一下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4-3-11 04:11:50

你喜歡貼子還是發貼子的人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4-3-11 04:15:50

好啊,謝樓主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4-3-11 04:20:33

呵呵 那就好好玩吧~~~~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4-3-11 04:24:57

真是天底下好事多多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4-3-11 04:24:59

樓主,支持!
作者: ILOVEU5    時間: 2014-3-11 04:26:37

好文章,和大家一起分享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4-3-11 04:26:52

頂的就是你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4-3-11 04:34:40

給你打氣加油,謝謝分享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4-3-11 04:36:11

像蝴蝶一樣漂亮的帖子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4-3-11 04:39:20

3q for 分享
作者: 傻QQ    時間: 2014-3-11 05:25:16

先占個位置,記錄這個好帖子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4-3-11 05:25:31

慢慢來,呵呵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4-3-11 05:25:36

哈哈,看的人少,回一下
作者: ILOVEU5    時間: 2014-3-11 05:25:55

不錯,感謝樓主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4-3-11 05:26:18

既然來了,就留個腳印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4-3-11 05:26:22

支持一下吧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4-3-11 05:42:54

聲明一下:本人看貼和回貼的規則,好貼必看,精華貼必回。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4-3-11 05:47:17

嚴重支持!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4-3-11 06:39:51

貌似看過了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4-3-11 07:48:18

回貼賺學識,不錯了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4-3-16 03:53:35

我的idea,被樓主嫖竊了!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4-3-17 05:50:20

希望我回覆這一帖,能在前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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