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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朝韓達成共識 將舉行離散傢屬會面 [打印本頁]

作者: thk025    時間: 2014-2-15 14:26:46     標題: 朝韓達成共識 將舉行離散傢屬會面

【僑報訊】朝韓14日在板門店韓方一側“和平之傢”舉行第二輪高級別接觸,並發表聯合公報,雙方決定如期舉行離散傢屬會面。

北京《環球時報》援引朝中社報導,朝韓雙方達成以下共識:第一,雙方決定如期舉行離散傢屬會面;第二,為增進相互理解與信任,雙方決定停止針對對方的誹謗中傷;第三,雙方決定就互相關心的問題繼續協商,為發展北南關係做出積極努力。雙方將在互相方便的時間擇日繼續舉行高級別接觸。韓國政府評價說,這是樸槿惠政府成立後舉行的首次韓朝高層接觸,也是韓朝時隔7年重啓的高層接觸,為南北關係向前邁出第一步奠定瞭基礎。

韓朝第一輪高級別接觸12日舉行,由於朝韓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第一輪接觸未能取得實質性成果,韓方一度擔心離散傢屬團聚再次泡湯。沒想到13日傳來好消息,朝韓高層會談14日繼續舉行。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14日表示,中方對朝韓重啓高級別會談表示鼓勵和支持,期待會談取得實質性成果。

另據俄塔社報導,朝鮮駐俄羅斯大使金永宰近日表示,朝鮮計劃在今年同俄羅斯實現高層代表團互訪。金永宰稱,朝方將努力使朝俄雙邊經濟關係轉向務實軌道,將註意力集中到羅津港的改建上,並在煤炭工業、鐵路運輸項目以及大型三方經濟項目進行合作。
作者: Essi    時間: 2014-2-15 18:58:12

不錯 不錯  比我強多了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4-2-15 19:01:02

樓主也是培訓師嗎
作者: 傻QQ    時間: 2014-2-15 19:05:40

也許似乎大概是,然而未必不見得。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4-2-15 19:13:58

幫你頂,人還是厚道點好
作者: runrunscooter    時間: 2014-2-15 19:16:17

拿分走人呵呵,樓下繼續!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4-2-15 19:17:19

先頂後看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4-2-15 19:22:06

不是吧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4-2-15 19:24:22

Thank you for your sharing,回覆囉
作者: {誼}    時間: 2014-2-15 19:25:13

既然來了,就留個腳印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4-2-15 19:29:35

幫你頂,人還是厚道點好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4-2-15 19:32:20

知道了 不錯~~~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4-2-15 19:34:04

說的真有道理啊!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4-2-15 19:41:14

這是一篇不錯的帖子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4-2-15 20:00:59

飯可以亂吃,話也可以亂說,但帖子不可以亂髮哦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4-2-15 20:01:02

自己知道了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4-2-15 20:04:00

這個論壇常常都會有一些新鮮的玩意!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4-2-16 00:43:22

謝謝分享了!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4-2-16 02:00:44

我的idea,被樓主嫖竊了!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4-2-16 03:29:33

不錯不錯.,..我喜歡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4-2-16 05:07:47

真的有麼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4-2-16 06:16:31

好奇心,我打開看看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4-2-16 07:37:49

老大,我好崇拜你喲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4-2-16 09:00:53

看了你的帖,讓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4-2-16 11:10:54

回答了那麼多,沒有加分了,鬱悶。。
作者: madbull_zxr750    時間: 2014-2-16 13:39:26

搶座位來了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4-2-16 16:35:30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4-2-17 04:43:35

這貼子你會收藏嗎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4-2-17 06:11:04

謝謝分享了!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4-2-24 05:35:35

哈哈 我支持你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4-2-25 00:50:38

樓主在那邊抄的呢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4-2-25 11:03:50

幫你回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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