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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泰國禁止58名反政府群體領導人出國 [打印本頁]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2-7 19:28:06     標題: 泰國禁止58名反政府群體領導人出國




資料圖:當地時間2014年2月2日,泰國曼谷,盡管反對派示威者不斷幹擾,前日還發生瞭暴力衝突,泰國當局依然如期舉行瞭大選。不過有部分投票站遭到瞭反對派的封鎖。

中新社曼谷2月7日電 (記者 餘顯倫)泰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7日決定,禁止被刑庭下發逮捕令的19名反政府抗議領導人,以及另外39名反政府抗議群體領導人出國。

泰特別案件調查廳專員塔匿當天稱,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已指示移民局,包括素帖、沙迪、伊甲納等在內的58名反政府抗議領導人,如果試圖離開泰國即可將其逮捕或拘留。塔匿說,該中心正循法律途徑,申請發出對另外39名反政府群體領導人的逮捕令。

泰移民局7日再次發出警告,反對外國人參加該國任何反政府抗議活動,稱如果違規可能被驅逐出境。該局在2013年12月已就此發出過相關警告,告誡外國人不應參加該國的任何抗議活動,因為這既非法且是危險的,違規者有可能被驅逐出境。

6日晚,曼谷市澤瓦塔納路反政府群體集會地遭兩枚M79手榴彈襲擊,兩枚手榴彈落在一醫療帳篷及流動廁所附近,其時大多數人都在睡覺,未造成人員傷亡。

泰看守政府勞工部長同時兼任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負責人的察霖7日稱,襲擊事件可能系反政府群體自導自演。他說,看守政府一貫表現懷柔,不可能製造暴力事件,是那些希望發生暴力事件的人製造瞭前述襲擊事件。

察霖說,警方欲前往襲擊現場勘驗現場情況,但反政府群體保安不允許警方進入。他說,如果警察強行進入,就有可能發生衝突,示威者就會藉此指責當局採用暴力行動。

察霖重申,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將嘗試在本月11日收回被示威者佔領的內政部,如果示威者仍不離開,當局將不得不採取法律行動。他說,內政部是國傢重要機構,如果在4天時間裏仍不能收回內政部,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將被認為已失去控制局勢的能力。

泰國傢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帕拉敦7日亦證實瞭6日晚發生在澤瓦塔納路的襲擊事件,稱此舉旨在吸引社會註意力,煽動看守當局在使用暴力手段對付示威者的一種策略。他說,參加反政府群體集會的人越來越少,因此他們不得不調整自己的戰略。

泰反政府群體的“封鎖曼谷”行動7日仍在繼續,以此增加對看守政府總理英拉及看守內閣的壓力,迫使英拉辭職為國傢的改革鋪平道路。當天,示威者遊行至泰外交部、工業部、科學技術部等處,要求公務員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回傢。

示威者還沿途向市民募款,幫助那些在政府實施稻米典押政策中被拖欠應得款項的農民。反政府群體領導人素貼稱,該群體希望通過市民捐款至少募集到1000萬泰銖資金,幫助那些被拖欠稻米款項的稻農。他說,反政府抗議示威者10日將再次遊行募款。(完)
作者: LMFAO    時間: 2014-2-7 22:15:52

支持一下吧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4-2-7 22:16:01

我幫你 喝喝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4-2-7 22:16:09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4-2-7 22:16:42

一個子 沒看懂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4-2-7 22:20:48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4-2-7 22:22:44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4-2-7 22:34:13

也許似乎大概是,然而未必不見得。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4-2-7 22:36:14

說嘛1~~~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嘛~~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4-2-7 22:40:34

先頂後看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4-2-7 22:41:27

我毫不猶豫地把樓主的這個帖子收藏了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4-2-7 22:46:01

頂頂更健康,越頂吃的越香。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4-2-7 22:50:40

呵呵 那就好好玩吧~~~~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4-2-7 22:52:00

Thank you for your sharing,回覆囉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4-2-7 23:12:40

有才的不在少數啊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4-2-7 23:36:41

強人,佩服死了。呵呵,不錯啊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4-2-7 23:36:45

加油啊!!!!頂哦!!!!!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4-2-7 23:41:38

經過你的指點 我還是沒找到在哪 ~~~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4-2-7 23:46:58

今天沒事來逛逛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4-2-7 23:48:23

我又來囉,應該在前幾帖吧
作者: ng015856    時間: 2014-2-8 03:15:09

每天都要來尼伊達論壇逛一逛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4-2-8 04:16:09

好文大家看,看完要回覆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4-2-8 05:08:48

這帖子勢必造成迴響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4-2-8 05:09:54

希望我回覆這一帖,能在前幾名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4-2-8 19:32:46

樓上的話等於沒說~~~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4-2-9 05:21:53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4-2-9 11:22:59

不是吧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4-2-10 06:49:08

支持一下吧
作者: 一心    時間: 2014-2-14 08:36:09

我想要`~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4-2-14 15:42:37

感謝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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