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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日本法隆寺牆壁遭遊客塗鴉 被刻“殺瞭你”(圖) [打印本頁]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3-11-27 15:24:52     標題: 日本法隆寺牆壁遭遊客塗鴉 被刻“殺瞭你”(圖)




上圖為法隆寺被刻字的牆壁,下圖為文字示意圖(網頁截圖)

據日本《朝日新聞》11月27日報導,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産的日本重點文物法隆寺,近日在寺內的牆壁“西院大垣”上發現瞭“殺瞭你”等字樣的塗鴉。該牆壁位於遊人較少的公共道路一側。奈良縣認為被刻字處痕跡較深,難以恢復到原狀。

西院大垣分為東南西三面,總長超過500米。此次在始建於室町時代(1338年-1573年)、曾在70年代得到修繕的西面牆壁距地1.1米處,發現刻有“殺瞭你”和“真無聊”的塗鴉,字的最深處為6毫米。

據奈良縣教委文物保護課介紹,他們在巡查該寺是否因颱風出現受害情況時,發現瞭上述塗鴉。據悉,該牆壁採用夯實多層泥土的傳統手法建造,如果清除塗鴉就需要將周圍部分全部鏟除,這將會對牆壁造成損壞。但如果在塗鴉部分塗抹泥土,會使這些字更加顯眼。責任人稱:“想不到對策。”

法隆寺決定嚮日本文化廳提交“損毀報告書”。在國傢重點文物塗鴉違反日本文物保護法,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8萬元)以下的罸款。

法隆寺曾於1992年在西院大垣的東面、2006年在東大門的柱子上發現塗鴉。該寺負責人表示:“在重要文物上塗鴉的行為相當惡劣,希望人們不要再做這種事。”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11-27 18:00:49

要是能在多一點就好了
作者: oh~my~gag    時間: 2013-11-27 18:07:14

經過你的指點 我還是沒找到在哪 ~~~
作者: 世界沒日    時間: 2013-11-27 18:07:54

看來這一帖沒有多少人回喔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3-11-27 18:18:05

要不我崇拜你?行嗎?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3-11-27 18:31:28

看了你的帖,讓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3-11-27 20:36:59

不錯,感謝樓主
作者: ng015856    時間: 2013-11-28 00:17:18

謝謝分享了!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3-11-28 01:43:53

希望我回覆這一帖,能在前幾名
作者: bobodragon2001    時間: 2013-11-28 03:46:28

這樣的帖子,一定會引起轟動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11-28 06:04:03

幫你項項吧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11-28 08:07:58

我該不會是最後一個頂的吧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3-11-28 11:56:30

線上等線上等
作者: skykingdom    時間: 2013-11-28 20:32:06

謝謝分享好帖子,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3-11-29 03:44:50

讀10年書,不然看樓主一篇帖子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3-11-29 07:05:42

沒看過比樓主發的好帖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11-30 04:56:54

你加油吧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11-30 09:13:40

好看的程度,心照不宣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11-30 17:19:05

一個子 沒看懂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3-12-1 01:39:10

回覆一下,謝謝分享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3-12-1 06:15:26

頂下再看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3-12-1 11:37:10

鑒定完畢.!
作者: stk190    時間: 2013-12-2 07:49:44

加油站加油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3-12-3 07:02:45

不錯不錯.,..我喜歡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3-12-3 11:27:46

有一天醒來,我的電腦就看到尼伊達論壇了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3-12-3 17:25:41

這年頭,分不好賺啊
作者: bobodragon2001    時間: 2013-12-4 00:14:01

希望我回覆這一帖,能在前幾名
作者: DiorCherie    時間: 2013-12-4 08:26:24

分享一切美好的事物是樓主的責任,回覆是每一位會員的義務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3-12-4 15:57:03

說的真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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