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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曼稱其與金正恩關係“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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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司徒摩卡
時間:
2013-11-22 21:42:56
標題:
羅德曼稱其與金正恩關係“不一般”
原標題:羅德曼陶醉與朝關係“不一般”
美國前籃球明星丹尼斯·羅德曼接受美聯社記者採訪時暢談他與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的關係“不一般”,強調希望為推動美國與朝鮮關係改善貢獻力量。
採訪正值羅德曼代言的一款伏特加酒即將上市之際。他開玩笑道,希望能與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和金正恩一同暢飲。
盼“乾杯”
羅德曼現年52歲,綽號“大蟲”,先前是美國全國籃球協會芝加哥公牛隊隊員,曾與邁克爾·喬丹一同多次奪得總冠軍。他今年2月率美國哈林花式籃球隊訪問朝鮮,與金正恩並肩觀看比賽,此後聲名大噪。
他9月初第二次訪問朝鮮,為期5天,得到金正恩接見。據朝鮮中央通訊社報導,金正恩“熱情地”接待瞭羅德曼,和他相談甚歡。他們一起觀看瞭籃球友誼賽,還共進晚餐。
羅德曼代言的一款伏特加酒定於本周上市。他說,金正恩本人也喜歡喝這種酒。他回憶,9月訪朝時,他帶上伏特加並與金正恩兩次共飲,暢談籃球。
接受美聯社記者採訪時,羅德曼還大膽設想:“每個人都知道(總統貝拉克·)奧巴馬經常喝啤酒。但你們知道嗎?我非常肯定,他也會在一些場合喝鷄尾酒。我想看到他舉著一杯伏特加,向金正恩和我祝酒。”
望“諾奬”
就“籃球外交”能否對美朝關係帶來的積極影響,羅德曼一點也不謙虛。
“想想看,現在由丹尼斯·羅德曼來打破與朝鮮關係的僵局。我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會去和這個人(金正恩)交談的人,並且可以和這些人找到共同點,”他說,“我希望,美國與朝鮮之間的鴻溝可以縮短。這些人喜歡許多關於美國的事情,這也是我為什麼去那邊的原因。可就是有人不相信這一點。”
然而,在美國國內,羅德曼兩次高調訪朝換來的並非全是喝彩聲。一些政界人士和專傢認為,羅德曼“充當瞭朝鮮政府的宣傳工具”,還有人批評他隻字不提朝鮮人權問題。
對於上述質疑聲,羅德曼自嘲道:“有趣的是,當我做瞭這麼多事情後,人們還總問我,‘你做瞭什麼?’我的回答是,我什麼也沒做,就是讓我自己活著且目標明確。我隻是到瞭那裏(朝鮮),讓大傢開心。”
但顯然,羅德曼並沒有把批評意見太放在心上。
他告訴美聯社記者,憑藉自己的努力,他應該獲得諾貝爾和平奬。“人們給我這個標籤,就好像拯救世界是我的職責。如果事情發展到那一步,那麼好,我想我會盡力。就讓我們團結起來,讓所有事情都順利吧。”
談“後會”
在羅德曼眼中,金正恩是“一輩子的朋友”。他先前宣佈已經接受金正恩的邀請,將在今後三年內擔任朝鮮男籃國奧隊主教練,帶領朝鮮男籃衝擊2016年巴西裏約奧運會。
羅德曼告訴美聯社記者,他打算在今年12月至明年1月再次訪朝。另外,明年1月,兩場美朝籃球表演賽將在朝鮮舉行,第一場定於1月8日,恰逢金正恩生日;第二場安排在兩天後。
他說,他想要說服奧巴馬主動尋求與金正恩對話。“我打開瞭朝鮮的一扇門,讓人們能去那裏。打個電話又不會受損失……新時期來瞭,嘗試一下吧。”(杜鵑)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11-22 23:06:35
我這樣算沙發嗎?
作者:
bobodragon2001
時間:
2013-11-22 23:07:12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作者:
世界沒日
時間:
2013-11-22 23:20:03
回覆,是讓樓主更有心去發帖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11-22 23:20:10
這論壇不錯,我會跟我好友分享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11-22 23:22:21
有人看過這帖嗎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3-11-22 23:23:33
哪時候積分才會高啊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3-11-22 23:38:38
有人看過這帖嗎
作者:
ng015856
時間:
2013-11-22 23:39:38
天天到尼伊達報到,看帖篇篇回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11-22 23:45:43
這個站不錯!!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11-22 23:48:00
幫你項項吧
作者:
madbull_zxr750
時間:
2013-11-23 00:02:49
我來看看!謝謝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3-11-23 00:19:02
正好你開咯這樣的帖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3-11-23 00:45:11
今天我這邊開啟帖子速度有點慢
作者:
傻QQ
時間:
2013-11-23 03:20:58
頂你一下,好帖要頂!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11-23 04:02:02
我想要`~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3-11-23 05:18:50
加油啊!!!!頂哦!!!!!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3-11-23 07:16:56
說的不錯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3-11-23 17:02:33
拿分走人呵呵,樓下繼續!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3-11-24 04:29:02
樓主分享的好東西,我幫你宣傳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3-11-24 10:43:02
你加油吧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3-11-25 07:47:14
又看了一次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3-11-26 06:39:15
對不起,我走錯地方了,呵呵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3-11-26 14:37:08
樓主的內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作者:
bobodragon2001
時間:
2013-11-27 03:25:01
一樓的位置好啊.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11-27 10:10:54
沒人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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