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Paul Graham 所著的「駭客與畫家」中,曾經描述過他覺得駭客和畫家是世界上最相似的兩種人物:
就像繪畫一樣,大部分的軟件是為了人類觀眾而設計的。所以駭客就像畫家一樣,必須有同理心,才能創作偉大的作品。你必須從使用者的角度看事情。
我在工作的時候偶爾會遇到這兩種人,當和他們合作的時候,會感覺到他們都充滿創造力,透過不同工具、不同媒介,但其實有着一樣的目標。在某種程度上,駭客跟設計師其實是極端相像的。他們都有着具有創作思維的心靈、容易被普羅大眾誤會、而且對於解決問題充滿熱情與幹勁。駭客比較像是以資訊、電腦、科技為媒介的設計師,而設計師則是使用者 Photoshop、Illustrator 的駭客,他們對自己的工具了解的爐火純青,然後試圖使用這些媒介創造出偉大的作品。
設計師也分成幾種不同的類型,有的設計師專注在產品造型、有的設計師專注在平面、有的設計師專注在工業設計、還有更多在專注在網頁設計、工業設計和各種不同媒材的領域。比較不了解設計的大眾常常不了解這些不同專業的區別,但其實即使是工程師與駭客,也是能區分成不同的領域。從系統架構、軟件規劃、各種不同語言的程式撰寫、框架,其實每一種分類都有非常值得專注的部份。
同時是駭客也是設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