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討論區

標題: FIFA修改越位規則!爆發戰術革命 逼死門將的節奏 [打印本頁]

作者: ckpole    時間: 2013-11-8 07:26:47     標題: FIFA修改越位規則!爆發戰術革命 逼死門將的節奏

120009u5rmgvkjytn.jpg

上周末格拉納達同萊萬特的比賽中,格拉納達球員在隊友開自由球前在對方門將前吸引其注意力


  今年6月,國際足聯對最新越位規則的詮釋催生了全新的自由球戰術。165年前,足球比賽的原始規則在英國劍橋大學誕生。時至今日,隸屬於國際足聯的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IFAB)仍然對足球規則進行調整、改動和試驗。比賽規則的改動和試驗是通過一系列官僚程序展開的,與普通球迷沒有任何關聯。但是,今年6月在瑞士的蘇黎世,IFAB重新修訂了越位規則的第1362款規定,其目的在於解決關於“干擾對手並從中獲利”的爭論。
  2013年6月國際足聯修訂后的越位規則第1362款是這樣说的——“干擾對手指的是通過明顯阻擋對方視線或與對方爭搶皮球來阻礙其踢球或阻止其觸球。”而之前,這一條框的解釋則是:“干擾對手指的是通過阻擋其視線來阻礙對方踢球或者阻擋其觸球。”西班牙裁判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说,這項規定修訂前后最大的不同是,根據國際足聯重新修訂的規則,如果裁判認為站位靠前的球員做出的動作不是特別明顯地干擾對手,那這名球員就不會被判違規。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明顯干擾”對手,站位靠前的球員就可以在一定範圍內活動,因為從視線方面看,這名球員不至於影響對方門將的判斷。只有當站位靠前的這名球員碰到球、從反彈球中獲利或者去搶球時,他才會被判越位。至於他是正對還是背對守門員,以及他是否做動作分散守門員的注意力,那都不重要。從門將的角度講,他受保護的程度減小了,只要守門員有“足夠的視野”,對方站位靠前的球員就不應被判越位,而他是否擁有“足夠多的視野”則有當場的裁判來判定。也難怪西班牙的媒體會说,新規則的實施從本質上说是更有利於進攻方,它是這是把對方門將往死裏逼的節奏。
  新規則出現后,西班牙的一些球隊很快隨之制定了全新的戰術。尤其是本賽季,西甲一些球隊利用足球規則的漏洞在直接自由球戰術中採取了一種心照不宣的做法:當主罸自由球的球員在做准備時,他的一名隊友就站在門將和人墻之間,利用“被動越位”的位置干擾門將。
  已經退役的前西甲著名裁判伊圖拉德说:“關於站位靠前的球員如何判定其違規與否,規則裏沒有明確的说明和規定,制定規則的人把對規則的解讀都交給了裁判。本賽季開始前的裁判會議上,我們試圖將靠前球員的站位距離具體化,將其限制在離底線約5.5米的範圍內,畢竟規則一旦出現改動,各支球隊就會鑽漏洞。下一次會議應該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因為皮球發出之前守門員往往會向前移動一段距離,那他與對方站位靠前的球員之間的距離就顯然不夠。總之,這方面的規定容易引起爭議。”
  第一支利用越位規則漏洞的球隊是埃梅裏的塞維利亞隊。事實上,埃梅裏就是一個善於鑽研規則漏洞的教練。早在執教阿爾梅裏亞隊期間,他就讓球員在主罸自由球時將球挑高,以便隊友可以凌空抽射,科羅納和內格雷多就曾經這麼射門。本賽季西甲第六輪,塞維利亞的拉基蒂奇打進一個直接自由球,他踢球之前隊友卡拉就在對方人墻和門將之間給他做“掩護”。更有甚者,乙級聯賽的薩拉戈薩在與龐費拉迪納的比賽中安插的干擾球員(拉瓜爾迪亞)離對方門將更近,為薩拉戈薩打進制勝一球創造了很大的便利。拉瓜爾迪亞賽后说:“我們知道新的規則,為此我們在賽季開始前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諮詢甲級聯賽的裁判克洛斯-戈麥斯,當時他給我們講解了所有的規則變化。這種類型的進球是合法的,足球本來就屬於有准備的人。”
  事實上,像西甲球員這樣利用規則漏洞在主罸自由球時干擾對方門將的做法並不是個例,只不過在規則修訂之前,球員做的更加隱蔽而已。令筆者印象深刻的是2008-09賽季的意甲,在一場卡塔尼亞的比賽中,他們獲得前場自由球,一名球員在人墻邊正對對方門將做出各種肢体動作,在裁判鳴哨后,該名球員突然轉身變為背對門將,然后衆目睽睽之下脫掉了自己的短褲露出半個屁股,他的動作顯然讓對手門將感到了迷惑,結果隊友把球打進。卡塔尼亞時任主教練曾加賽后還特此解釋说,這是他為隊員們專門設計的特殊戰術,而且規則裏沒说這是不被允許的行為。
12001104oq1qh2gqs.jpg   萊萬特抱怨對手進球是不公平的,因為幾分鐘前他們也是這麼干的,請注意紅圈處的萊萬特球員位置  本賽季開始前,西甲的裁判們帶着視頻和書面材料到甲級和乙級聯賽的各支球隊講解足球新規則的變化。上周末,西甲萊萬特對陣格拉納達隊的比賽又出現了一個經典案例。那場比賽中,格拉納達的皮蒂利用隊友的站位配合破門成功,幫助本隊贏得勝利。主場球迷抗議皮蒂的進球,但他們似乎沒有理由這麼做,因為僅僅在幾分鐘之前,萊萬特的大衛-納瓦羅就在本方獲得自由球時站在7米開外試圖干擾對方的門將羅伯托,只是他的“陰謀”沒有得逞而已。賽后面對記者的提問,萊萬特主帥卡帕羅斯(西甲另外一名擅於鑽規則漏洞的主教練)表示:“格拉納達的進球是有效的,那不是越位。這種做法是本賽季的一個新趨勢。”

http://you.video.sina.com.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118766913_6_Zx7gTSU7XmTK+l1lHz2stqkM7KQNt6njnynt71+iJg9bVQiHZorfO4kK4SjeB8lE+G1O/s.swf
視頻-西甲奇葩戰術阻擋門將 隊友自由球直接絶殺

  在國際足聯的授意下,越位規則隨着時間的推移不斷變化。最初的規則規定,只要進攻方有任何一名球員的站位違規,他就被判越位。1994年,隨着“位置+影響”這一概念的出現,對越位規則的解讀出現了很大的變化。從那以后,對越位規則的解讀多次出現調整,每一次調整都增加了進攻方球員合理活動的範圍。“如今,只有當站位靠前的進攻球員直接獲利時才會被判越位。”裁判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说,“如果這名球員沒有觸球,他就被認為沒有干擾比賽。不管這名球員的站位如何,只要他沒有阻礙或干擾對手,他就不越位,這就給了進攻球員更大的活動空間。我們認為,這不是規則的漏洞,因為不僅進攻一方可以利用這個規則,防守一方同樣也可以加以利用。”

附件: [120009u5rmgvkjytn.jpg] 120009u5rmgvkjytn.jpg (2013-11-8 07:26:47, 0 Bytes) / 下載次數 0
http://say.go2tutor.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NDUyMDQ3fDMzNzZmYjVhfDE3ODY4ODgwNjF8MHww

附件: [12001104oq1qh2gqs.jpg] 12001104oq1qh2gqs.jpg (2013-11-8 07:26:47, 0 Bytes) / 下載次數 0
http://say.go2tutor.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NDUyMDQ4fDNhNjBhMDY0fDE3ODY4ODgwNjF8MHww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3-11-8 11:56:41

謝謝分享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3-11-8 12:14:15

支持你就頂你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3-11-8 12:16:22

像蝴蝶一樣漂亮的帖子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11-8 12:18:27

這樣的貼子,不頂說不過去啊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11-8 12:20:57

看完了這麼強的文章,我想說點什麼,但是又不知道說什麼好,想來想去只想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3-11-8 12:26:52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3-11-8 12:28:56

老大,我好崇拜你喲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3-11-8 12:30:47

長時間沒來看了 ~~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3-11-8 12:34:13

尼伊達看起來是個不錯的站喔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3-11-8 12:40:18

看看好不好看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11-8 12:59:13

支持一下吧
作者: Some1    時間: 2013-11-8 12:59:46

頂一個先
作者: bobodragon2001    時間: 2013-11-8 13:04:35

謝謝分享好帖子,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11-9 05:17:53

樓主也是培訓師嗎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11-9 20:19:10

知道了 不錯~~~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11-10 11:34:45

沒人理我。。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11-12 06:18:58

有才的不在少數啊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11-12 18:28:54

我不是隨便的人。我隨便起來不是人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3-11-13 06:50:22

暈死也不多加點分
作者: 9394    時間: 2013-11-13 18:43:24

鑒定完畢.!
作者: ng015856    時間: 2013-11-14 05:37:44

最有人氣的帖子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say.go2tutor.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