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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伊朗死囚絞刑後意外生還 是否再次行刑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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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3-10-20 09:06:05
標題:
伊朗死囚絞刑後意外生還 是否再次行刑引發爭議
原標題:伊朗死囚絞刑後意外生還 是否再次行刑引發爭議
國際在綫報導(記者 羅來安):日前,伊朗一名死囚接受絞刑後竟未身亡,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救治。當地法官稱,該死囚康復後將再次接受絞刑。此事引起廣泛關註,國際大赦組織要求伊朗立即取消對該犯再次行刑。伊朗當地輿論意見不一。
據伊朗媒體報導,38歲的死囚阿裡禮薩被指控販賣1公斤毒品,於本月9日在伊朗東北部城市佈吉努爾德的監獄中被執行絞刑。12分鐘後,驗屍官確定其已死亡,將其“屍體”安置在監獄停屍房。但是第二天其傢人前往監獄收屍時,發現阿裡禮薩依然有呼吸,急忙將其送入醫院。當地政府在得知阿裡禮薩未死後,立刻派出武裝獄警前往醫院看管他。一名法官稱,法院判處阿裡禮薩死刑,因此一旦其康復,將再次對他執行絞刑。
伊斯蘭法規定,對被判處石刑(亂石砸死)的犯人,如果行刑後犯人未死,該犯將得到赦免,不得再次行刑。對於被判處絞刑的罪犯行刑後意外生還該如何處理,這種個例非常罕見,伊朗法律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阿裡禮薩案件經媒體報導後引起廣泛熱議,伊朗各界對是否要對他再次行刑意見不一。
以法官為代表的一方主張再次行刑。高級法官阿拉凡認為,囚犯活著不表示推翻判決。一個人如果被判處死刑就應該被“完全執行”,阿裡禮薩個案顯示法令沒有被完全執行。隻要法官沒有發出推翻原判決的法令,對被告再次行刑就沒有法律障礙。
以律師和法學傢為代表的另一方主張赦免。他們認為,一個人如果經歷瞭死亡就應該活下來。因為罪犯已得到懲處,不應該再次行刑。罪犯被懲處後未死是因為真主對他進行瞭寬恕,再次對他實施絞刑將違背伊斯蘭教法。還有人主張,應該徹底取消絞刑這種嚴厲的刑罸。
多數伊朗網民支持律師和法學傢的意見,他們呼籲伊朗司法部門赦免阿裡禮薩,改為較輕的判決,至少不能再次對他實施絞刑瞭。阿裡禮薩的經歷也引起一些國際組織的關註。國際特赦組織要求伊朗當局立即停止對他再次行刑。該組織中東北非事務負責人稱,一個男子在經歷死刑後再次面臨可怕的絞刑,這隻會突出死刑的殘忍和不人道。法新社認為,最終如何處理絞刑倖存者?伊朗司法部門面臨考驗。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10-20 13:02:06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3-10-20 13:06:27
支持一下吧
作者:
madbull_zxr750
時間:
2013-10-20 13:10:06
我回不回呢 考慮再三 還是不回了吧 ^_^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10-20 13:12:44
厲害!強~~~~沒的說了!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3-10-20 13:14:01
今天再看下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3-10-20 13:14:40
我又回復了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3-10-20 13:17:14
圍觀來了哦
作者:
傻QQ
時間:
2013-10-20 13:21:11
不錯,看看。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3-10-20 13:28:56
我回不回呢 考慮再三 還是不回了吧 ^_^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10-20 13:30:34
好帖子,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傻QQ
時間:
2013-10-20 13:38:56
幫你頂,人還是厚道點好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3-10-20 13:45:23
這是一篇不錯的帖子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10-20 15:16:59
你你你你 呵呵~~~~別這樣哦...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3-10-20 22:40:33
頂.支持,路過.
作者:
Essi
時間:
2013-10-21 05:55:13
暈 不信啊
作者:
Some1
時間:
2013-10-21 08:00:37
呵呵 高高實在是高~~~~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3-10-26 09:37:48
其實回帖算是一種沒德德,所以我快成聖人了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3-10-26 21:07:00
貌似我真的很笨????哎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10-27 07:04:00
真是佩服得六體投地啊
作者:
Disy
時間:
2013-10-27 15:13:49
回復一下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10-28 02:07:06
頂頂更健康,越頂吃的越香。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3-10-28 09:37:05
我想要`~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3-10-28 20:32:50
圍觀來了哦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3-10-29 04:58:53
貌似看過了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3-10-29 10:00:47
辛苦的上班,快樂的回帖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10-29 20:24:22
加油啊!!!!頂哦!!!!!支持樓主,支持你~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3-10-29 20:28:38
這個貼好像之前沒見過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3-10-29 20:28:41
認真回覆每一篇,希望能得到好分數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say.go2tut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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