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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菅直人因核事故被檢舉 認為自己不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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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llpin
時間:
2013-8-14 19:02:51
標題:
菅直人因核事故被檢舉 認為自己不負刑責
據日本媒體8月14日報導,因福島核事故,日本前首相菅直人日前被福島縣居民以涉嫌業務過失傷人檢舉。菅直人14日通過律師向檢方提交檔案否認自己負有刑事責任,稱“事故發生後不久的應對沒有問題”。
檢舉方以相同嫌疑檢舉瞭當時的經濟産業相海江田萬裡(現為民主黨黨首)和官房長官枝野幸男(現為衆議員)。檢方將在收齊三人檔案後結束調查,預計將對包括東電前董事長勝俁恆久等東電相關人員在內的約40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若相關人員未被起訴,進行檢舉的福島縣居民等可能會向檢察審查會要求開展審查。
檢舉方認為菅直人等3名政治傢實施降低反應堆安全殻內壓力的排氣措施不及時,導致充滿核電站廠房的氫氣爆炸,造成東電作業人員骨折等。
有關菅直人赴當地視察之舉,日本政府的事故調查委員會雖認為也可以派其他人員,但最後得出瞭“未對排氣造成影響”的結論。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蔡東海)
(原標題:菅直人因核事故被檢舉 認為自己不負刑事責任 - 中文國際)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3-8-14 21:06:04
樓主在那邊抄的呢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3-8-14 21:15:54
這論壇不錯,我會跟我好友分享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8-14 21:16:01
樓主在那邊抄的呢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3-8-14 21:16:23
沒看過這麼好的帖子!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3-8-14 21:18:30
也許似乎大概是,然而未必不見得。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8-14 21:32:35
有些帖子,真的不錯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8-14 22:03:04
我分享一下囉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8-14 22:14:00
貌似看過了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8-14 22:23:04
有人看過這帖嗎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8-14 22:34:03
一定要回貼,因為我是文明人哦
作者:
{誼}
時間:
2013-8-14 22:34:30
快站沙發,不知道有沒有成功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3-8-14 22:50:45
加油啊!!!!頂哦!!!!!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8-14 22:55:49
不是吧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3-8-14 23:26:46
怎麼就沒人拜我為偶像那?? ~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8-15 02:43:17
家財萬貫還得回很多貼哦
作者:
nh88
時間:
2013-8-15 04:11:29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8-15 05:02:00
終於看完了~~~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8-15 06:06:30
發貼看看自己積分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3-8-15 06:55:53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8-15 10:05:15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嘿嘿,回個帖表明我來過。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3-8-17 08:40:22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3-8-17 19:39:08
長時間沒來看了 ~~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8-18 04:33:57
真是佩服得六體投地啊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8-18 15:04:07
正好你開咯這樣的帖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8-19 07:44:38
誰能送我幾分啊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3-8-20 00:37:52
謝謝分享了!
作者:
runrunscooter
時間:
2013-8-20 09:29:51
真是天底下好事多多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8-20 18:56:33
不看白不看,看也不白看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8-21 03:00:01
好啊,,不錯、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3-8-21 09:18:03
圍觀來了哦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3-8-21 17:16:03
很好!很強大!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8-22 03:10:17
這貼?不回都不行啊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8-22 08:06:57
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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