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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菅直人因核事故被檢舉 認為自己不負刑責 [打印本頁]

作者: pallpin    時間: 2013-8-14 19:02:51     標題: 菅直人因核事故被檢舉 認為自己不負刑責

據日本媒體8月14日報導,因福島核事故,日本前首相菅直人日前被福島縣居民以涉嫌業務過失傷人檢舉。菅直人14日通過律師向檢方提交檔案否認自己負有刑事責任,稱“事故發生後不久的應對沒有問題”。

檢舉方以相同嫌疑檢舉瞭當時的經濟産業相海江田萬裡(現為民主黨黨首)和官房長官枝野幸男(現為衆議員)。檢方將在收齊三人檔案後結束調查,預計將對包括東電前董事長勝俁恆久等東電相關人員在內的約40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若相關人員未被起訴,進行檢舉的福島縣居民等可能會向檢察審查會要求開展審查。

檢舉方認為菅直人等3名政治傢實施降低反應堆安全殻內壓力的排氣措施不及時,導致充滿核電站廠房的氫氣爆炸,造成東電作業人員骨折等。

有關菅直人赴當地視察之舉,日本政府的事故調查委員會雖認為也可以派其他人員,但最後得出瞭“未對排氣造成影響”的結論。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蔡東海)

(原標題:菅直人因核事故被檢舉 認為自己不負刑事責任 - 中文國際)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3-8-14 21:06:04

樓主在那邊抄的呢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3-8-14 21:15:54

這論壇不錯,我會跟我好友分享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8-14 21:16:01

樓主在那邊抄的呢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3-8-14 21:16:23

沒看過這麼好的帖子!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3-8-14 21:18:30

也許似乎大概是,然而未必不見得。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8-14 21:32:35

有些帖子,真的不錯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8-14 22:03:04

我分享一下囉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8-14 22:14:00

貌似看過了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8-14 22:23:04

有人看過這帖嗎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8-14 22:34:03

一定要回貼,因為我是文明人哦
作者: {誼}    時間: 2013-8-14 22:34:30

快站沙發,不知道有沒有成功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3-8-14 22:50:45

加油啊!!!!頂哦!!!!!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8-14 22:55:49

不是吧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3-8-14 23:26:46

怎麼就沒人拜我為偶像那?? ~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8-15 02:43:17

家財萬貫還得回很多貼哦
作者: nh88    時間: 2013-8-15 04:11:29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8-15 05:02:00

終於看完了~~~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8-15 06:06:30

發貼看看自己積分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3-8-15 06:55:53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8-15 10:05:15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嘿嘿,回個帖表明我來過。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3-8-17 08:40:22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3-8-17 19:39:08

長時間沒來看了 ~~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8-18 04:33:57

真是佩服得六體投地啊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8-18 15:04:07

正好你開咯這樣的帖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8-19 07:44:38

誰能送我幾分啊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3-8-20 00:37:52

謝謝分享了!
作者: runrunscooter    時間: 2013-8-20 09:29:51

真是天底下好事多多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8-20 18:56:33

不看白不看,看也不白看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8-21 03:00:01

好啊,,不錯、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3-8-21 09:18:03

圍觀來了哦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3-8-21 17:16:03

很好!很強大!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8-22 03:10:17

這貼?不回都不行啊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8-22 08:06:57

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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