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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韓亞空難遇難者傢屬聘請紐約律行按美國標準求償 [打印本頁]

作者: 雨.歡    時間: 2013-7-26 11:23:47     標題: 韓亞空難遇難者傢屬聘請紐約律行按美國標準求償

原標題:韓亞空難事故後續

中國遇難者傢屬已聘紐約律師行

該律師行曾處理“9·11”事件後的空難官司將起訴波音尋求美國標準的賠償

晚報記者王興棟 綜合報導

據美國媒體報導,在韓亞航空舊金山空難事故中遇難的三名中國女孩的傢庭已經聘請瞭紐約一傢著名的律師行,代表他們尋求賠償事宜。

這傢名為克萊恩德勒與克萊恩德勒的律師行非常擅長於航空方面的官司,曾經因為處理“9·11”事件之後的航空乘客賠償而在業內享有名聲。該律師行的合夥人吉姆·克萊恩德勒在接受採訪時證實他將代理三名遇難者的傢屬以及12名空難事故的傷者來處理賠償問題,他表示在未來的數周內將提交相關的法律訴訟檔案。

由於空難事故的一名遇難者葉夢圓被證實系消防車碾壓致死,吉姆本周三還致信舊金山消防部門要求提供相關的檔案和視頻資料,為打官司做準備。

與此同時,韓亞航空方面也在為即將進行的法律訴訟積極準備,該公司聘請瞭洛杉磯當地的一名法律專傢弗蘭克·西蘭恩,他將協助韓亞航空的工作人員來處理空難傷者的醫療費用、賓館住宿以及租車等相關事宜。不過一些法律專傢則警告,韓亞航空的這些做法實際上是一種公關措施,旨在向受害者表明自己是好人,因此有的事情無需在法庭上解決。加州的一名律師弗蘭克·皮特爾也代理瞭兩名乘客,“我擔心的是韓亞方面利用這種公關機會來傳達這樣的信息,那就是說(韓亞航空)可以打交道,無需請律師。”他說。西蘭恩拒絶透露韓亞航空到目前為止一共在這方面花瞭多少錢,有一名乘客表示,韓亞航空替他報銷瞭一個星期的租車費用,但之後沒有再在他身上花過錢。

根據美國的法律,在空難事故發生後的45天內,律師不能主動聯絡事故的受害者招攬生意,但並沒有禁止受害者自己主動去找律師尋求法律援助。隨著時間的推移,預計有越來越多的乘客會對航空公司採取法律行動,一場法律大戰在所難免。

另外,根據與空難賠償有關的國際條約的規定,並不是所有乘客都可以在美國起訴韓亞航空。而一般而言,在美國起訴韓亞航空會獲得更多賠償。但如果乘客能夠證明在空難事故中有美國公司也負有責任,那麼也可以在美國進行起訴。為此,吉姆·克萊恩德勒表示他的代理人將會起訴波音公司,以波音作為主要的訴訟對象。至於葉夢圓,她的親屬則完全可以起訴舊金山消防局。如此,她們才有可能享受美國標準的賠償。

韓亞航空方面目前拒絶就其法律戰略進行評論,不過分析認為韓亞的策略肯定是盡量減少在美國進行訴訟。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3-7-26 13:57:41

真是佩服得六體投地啊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7-26 14:07:33

每天都要來尼伊達論壇逛一逛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7-26 14:09:21

佩服佩服啊.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7-26 14:10:44

感覺好像在哪裡看過了,汗~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3-7-26 14:16:34

厲害!強~~~~沒的說了!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7-26 14:28:53

樓上的話等於沒說~~~
作者: nh88    時間: 2013-7-26 14:28:57

誰能送我幾分啊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3-7-26 14:34:07

也許似乎大概是,然而未必不見得。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3-7-26 14:36:03

加油啊!!!!頂哦!!!!!
作者: 一心    時間: 2013-7-26 14:39:57

搶座位來了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3-7-26 14:42:48

我快厭倦回復了
作者: oh~my~gag    時間: 2013-7-26 14:58:59

厲害!強~~~~沒的說了!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3-7-26 17:19:00

說嘛1~~~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嘛~~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3-7-26 22:58:12

呵呵 哪天得看看 `~~~~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7-27 02:28:00

呵呵,支持一下哈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3-7-27 04:38:26

要是能加精華就好了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7-27 05:22:37

非常感謝樓主,樓主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7-27 05:54:10

這論壇不錯,我會跟我好友分享
作者: ng015856    時間: 2013-7-27 06:45:47

努力,努力,再努力!!!!!!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3-7-27 08:22:31

為了潛水值,我回覆一下囉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7-28 00:52:41

能告訴我去那邊分享的嗎?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7-28 17:44:08

像蝴蝶一樣漂亮的帖子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3-7-29 09:52:32

你你你你 呵呵~~~~別這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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