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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佩奇:Android是 Google 重要資產 但非關鍵資產 [打印本頁]

作者: bb100    時間: 2012-4-19 10:02:17     標題: 佩奇:Android是 Google 重要資產 但非關鍵資產


香港時間4月19日凌晨消息, Google CEO拉里·佩奇(Larry Page)在週三向法庭作證時表示,Android智能手機操作系統對 Google 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資產,但卻並非關鍵性的資產,這是佩奇連續第二天就甲骨文發起的專利訴訟案出庭作證。   

甲骨文在2010年8月對 Google 提出起訴,稱其侵犯了Java編程語言的專利和版權。 Google 則表示,該公司並未侵犯甲骨文的專利,並指出甲骨文不能為Java技術的特定部分取得版權,因為這是一種“開源的”軟件語言。   

佩奇在今天對甲骨文律師提出的問題作出回答時稱,Android是非常重要的資產;但與此同時,他對有關Android是 Google 關鍵性資產的觀點作出了爭辯。隨後佩奇表示,如果 Google 董事會曾被告知Android對該公司來說是關鍵資產,那麼他不會感到驚訝。   

佩奇還稱,他並不瞭解 Google 有關剽竊其他公司知識產權的政策,但他堅持認為 Google 並未做錯任何事情。佩奇表示:“對於我們所使用和未使用的信息,我們一直都非常謹慎。”跟昨天一樣,佩奇繼續否認他瞭解有關Java授權及 Google 工程師曾複製Java API(應用程式接口)編碼的問題事先知情。   

甲骨文代表律師大衛·博伊斯(David Boies)在法庭上提出問題,要求佩奇說出是否曾有 Google 以外的其他公司未經授權就使用Java API。佩奇對此作出回答稱,他並非這方面的專家。   

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曾在週二作證,稱該公司曾考慮開發自己的智能手機,但隨後否決了這個想法。與埃里森不同的是,佩奇可能會在未來再次出庭作證,而埃里森則已在週二作證後回家,據悉將不會被要求再次出庭,除非他接到相關傳訊。(唐風)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2-5-9 03:59:52

看來不錯,回覆一下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2-5-9 03:59:52

鑒定完畢.!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2-5-12 06:46:59

樓主也是培訓師嗎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2-5-12 06:46:59

加油啊!!!!頂哦!!!!!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2-5-12 06:46:59

昨晚多幾分鐘的準備,今天少幾小時的麻煩。  
作者: 曾冇權    時間: 2012-5-13 18:26:06

能告訴我去那邊分享的嗎?
作者: 尊貴的基佬    時間: 2012-5-13 18:26:06

一頭霧水…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2-5-13 18:26:06

老闆付我錢,我上班到尼伊達回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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