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時間4月19日凌晨消息, Google CEO拉里·佩奇(Larry Page)在週三向法庭作證時表示,Android智能手機操作系統對 Google 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資產,但卻並非關鍵性的資產,這是佩奇連續第二天就甲骨文發起的專利訴訟案出庭作證。
甲骨文在2010年8月對 Google 提出起訴,稱其侵犯了Java編程語言的專利和版權。 Google 則表示,該公司並未侵犯甲骨文的專利,並指出甲骨文不能為Java技術的特定部分取得版權,因為這是一種“開源的”軟件語言。
佩奇在今天對甲骨文律師提出的問題作出回答時稱,Android是非常重要的資產;但與此同時,他對有關Android是 Google 關鍵性資產的觀點作出了爭辯。隨後佩奇表示,如果 Google 董事會曾被告知Android對該公司來說是關鍵資產,那麼他不會感到驚訝。
佩奇還稱,他並不瞭解 Google 有關剽竊其他公司知識產權的政策,但他堅持認為 Google 並未做錯任何事情。佩奇表示:“對於我們所使用和未使用的信息,我們一直都非常謹慎。”跟昨天一樣,佩奇繼續否認他瞭解有關Java授權及 Google 工程師曾複製Java API(應用程式接口)編碼的問題事先知情。
甲骨文代表律師大衛·博伊斯(David Boies)在法庭上提出問題,要求佩奇說出是否曾有 Google 以外的其他公司未經授權就使用Java API。佩奇對此作出回答稱,他並非這方面的專家。
甲骨文CEO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曾在週二作證,稱該公司曾考慮開發自己的智能手機,但隨後否決了這個想法。與埃里森不同的是,佩奇可能會在未來再次出庭作證,而埃里森則已在週二作證後回家,據悉將不會被要求再次出庭,除非他接到相關傳訊。(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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