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討論區
標題:
韓國19歲男子姦殺少女 毀屍藏屍慘不忍睹(圖)
[打印本頁]
作者:
心跳回憶
時間:
2013-7-12 13:21:55
標題:
韓國19歲男子姦殺少女 毀屍藏屍慘不忍睹(圖)
將帽子壓得很低的沈某正在接受警方調查。(韓國網站截圖)
據韓國《朝鮮日報》消息,韓國一名沒有精神病例和犯罪前科的19歲男子將相識的17歲少女騙到旅館強姦後殺害,並野蠻毀屍。他在犯罪後曾在社交網上留言稱“我沒有罪責感和悲傷之情。我想去地獄。對於敢正視我的你的勇氣給予高評。今天要在血腥味中睡覺”。
韓國警方10日表示,19歲的沈某涉嫌於本月8日晚9時許,在龍仁市器興區一傢旅館內強姦並殺害瞭17歲的金某,並連夜毀屍滅跡,正對此展開調查。警方相關人士表示:“其殘酷的手段與去年4月的綁架水原女大學生後殺害的案件相差無幾。”
沈某於當地時間8日凌晨5時29分與朋友崔某住進旅館。下午3時30分許,沈某給1個月前通過高中朋友的介紹見過兩次面的金某發送瞭“來玩”的短信。隨後,沈某出去購買瞭文具用和工業用美工刀各一把。沈某對警方說:“為瞭在強姦時威脅她才買瞭刀。”據調查,沈某於晚7時38分左右在崔某離開後強姦瞭金某,當金某說要報警時,沈某便將其掐死。
而後,沈某在旅館衛生間裡用時10多個小時毀屍。因美工刀折斷,沈某於9日凌晨1時30分許到附近的便利店又購買瞭工業用美工刀。沈某於9日下午1時34分許在附近超市購買大塑料袋後,返回旅館裝屍體。隨後,在出租車後備箱裡裝上屍體,回到距離30分鐘左右的龍仁市二東面自己傢中。沈某將屍體藏在瞭放在自傢院裡的居住用集裝箱內的衣櫃裡。
之後,沈某在自己的社交網KakaoStory上留言說:“今天我沒有感覺到罪責感和傷心、憤怒之情。隻是露出短暫的微笑。沒有仇恨、也沒有好感,討厭我吧。我想去地獄。我有一個人想一起去地獄。對於你的眼神我毫無動搖,謝謝。”沈某在自首4小時前也留言稱:“今天感覺很舒心。可能會很討厭我、對我很失望。對,我就是個討厭的人。安心的走吧。”
金某的父母報警稱“聯繫不到女兒”後警方展開調查,隨後沈某到龍仁東部警署自首。據悉,金某一直和父母一起生活在新加坡,但3年前一個人回國獨自生活,去年在讀高中一年級時中途退學。
警方相關人士表示:“沈某很平靜地講述瞭犯罪過程。”沈某對於記者的提問回答說:“平時看過殘忍的電影,回想起瞭那些內容。通過網絡搜索還看過解刨學研究等。”
沈某在2011年讀高中2年級時中途退學,最近在城南市盆唐區一傢咖啡廳打工。據悉,沈某和父母、哥哥、奶奶一起生活。因癡迷於搖滾樂和吉他演奏,他經常去首爾弘益大學前街頭,玩到次日凌晨才回傢。(劉融)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7-12 14:04:50
樓主的內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3-7-12 14:07:54
我是來收集資料滴...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3-7-12 14:16:03
希望大家都有好運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3-7-12 14:24:35
終於看完了~~~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3-7-12 14:28:47
@,@..是什麼意思呀?
作者:
{誼}
時間:
2013-7-12 14:30:50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7-12 14:34:52
Thank you for your sharing,回覆囉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7-12 14:40:53
經過你的指點 我還是沒找到在哪 ~~~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3-7-12 14:57:06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3-7-12 15:02:42
支持你就頂你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3-7-12 15:15:31
誰都不容易啊 ~~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3-7-12 15:32:16
老闆付我錢,我上班到尼伊達回帖子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3-7-12 17:45:47
快樂看帖,認真回覆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3-7-12 21:03:46
不錯不錯.,..我喜歡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3-7-12 21:39:36
我是來收集資料滴...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7-13 06:50:40
老大,我好崇拜你喲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3-7-13 19:36:15
希望我回覆這一帖,能在前幾名
作者:
skykingdom
時間:
2013-7-14 06:34:42
線上等線上等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3-7-14 22:17:52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DiorCherie
時間:
2013-7-21 11:18:11
看來這一帖沒有多少人回喔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say.go2tutor.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