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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偽造前科 無求情信 [打印本頁]

作者: ptlo    時間: 2013-7-8 08:03:43     標題: 有偽造前科 無求情信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陳振聰去年三月歸信基督教,一年後更正式受浸成為基督徒,辯方大律師昨日替陳求情時,即使法官作出暗示,他卻沒有利用信仰作為求情理由,更沒有呈上任何求情信。
  代表陳振聰的大律師簡定濤替陳求情時,兩度要法官麥機智「提水」,簡沒有提及陳已經成為基督徒,當法官問他還有甚麼求情理由時,隱晦地舉例說陳近年在人生上的改變,但簡沒有跟進。之後,法官又問及陳有多少名子女,這時簡才道出陳有兩子一女,分別是二十歲的長子、十八歲的次女及十五歲的幼子,三人均在求學階段。
  強調兩子一女 未提私生女
  簡指出,陳於八六年虛報醫生身分申請信用卡、合共被判罰款二萬元的案底,已經發生於二十七年前,之後他一直奉公守法,希望法官在量刑時不要考慮在內。不過,控方反駁,指根據《罪犯自新條例》,雖然罰款少於一萬元、監禁少於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年前的案底,會被視為喪失時效,但法庭在考慮判刑時,該些案底可以被接納為證據,再加上陳的案底與本案同樣涉及偽造。
  辯方大律師又認為,○六年遺囑的內容並不是將龔如心的全部遺產留給陳,內文說的是「遺產的剩餘部分」,而且陳負責決定遺產的分配,受益人包括龔家,與○二年遺囑的慈善用途沒有牴觸。
  可是,法官駁斥他這個理由過分拘泥於法律上的字眼,早於○七年陳的律師召開記者招待會公開遺囑時,已宣稱陳是遺產的唯一受益人,這也是當時社會上的認知。大律師則辯稱那只是一個律師對遺囑內容的解讀,但審訊時作供證人王永祥及龔仁心,也同意○六年遺囑可被視為○二年遺囑的補充。 記者 彭嘉賢
  要聞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3-7-8 10:00:05

又看了一次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7-8 10:13:01

我也來頂一下..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3-7-8 10:13:29

樓主在那邊抄的呢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7-8 10:16:49

頂.支持,路過.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3-7-8 10:20:29

天天到尼伊達報到,看帖篇篇回
作者: oh~my~gag    時間: 2013-7-8 10:22:05

太棒了!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3-7-8 10:27:44

應該加分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3-7-8 10:36:13

努力,努力,再努力!!!!!!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7-8 10:37:03

認真回覆每一篇,希望能得到好分數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7-8 10:44:18

看帖累了,回覆一下吧!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3-7-8 14:01:18

我在頂貼~!~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3-7-8 14:30:59

很有吸引力
作者: {誼}    時間: 2013-7-9 09:29:46

好文章,和大家一起分享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3-7-10 05:06:42

你還想說什麼啊....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3-7-10 08:40:41

這年頭,分不好賺啊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3-7-10 14:11:23

呵呵,支持一下哈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7-12 09:36:46

不錯的東西  持續關注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7-13 06:24:15

應該加分
作者: 一心    時間: 2013-7-13 18:42:58

不知道說些什麼
作者: nh88    時間: 2013-7-14 06:13:36

好人一個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7-14 21:00:12

好啊,謝樓主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7-15 09:28:54

哈哈,頂你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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