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名漫畫家黃玉郎九十年代寓居淺水灣麗景道 10號獨立屋,在地庫僭建了二千多呎偏廳,地政總署得悉後,未有要求黃還原地庫,改為向他每月收取數萬元容忍費,讓他繼續保留偏廳,直至 04年因為新業主踼契鬧上法庭才曝光。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表示,地政總署向僭建地庫業主收取容忍費,是不成文做法,費用計算方法也不公開。他指這與署方處理霸佔官地的做法一致,「一般好少執法,多數接受霸地嘅業主,畀番豁免費就繼續佔用土地」。而這些僭建地庫由於沒有即時危險,也不屬於屋宇署優先處理的僭建類別,所以屋宇署只會保留追究權利,變相令業主能夠繼續保留地庫。
他指唐英年是可以透過此方法保留地下皇宮,「如果唔畀,反而會令人覺得政府過去雙重標準」。但他相信事件牽涉巨大政治考慮,地政總署需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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