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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你心中事業與愛情那個重要? [打印本頁]

作者: nage999    時間: 2013-6-26 20:05:59     標題: 你心中事業與愛情那個重要?

你心中事業與愛情那個重要?

很多人常常煩惱結婚之後,就會被家庭綁住,不能夠好好打拚事業,導致社會上有好多四十多歲的黃金單身漢,不能就是年紀輕輕就被生活重擔所苦的可憐蟲。

女性更是可憐,年過三十就不太容易找到好人家。到底事業與愛情那個重要,有沒法兒可以兼顧呢?

做做小測驗,希望可以幫你解答 疑惑。

測驗開始~~~


如果有一天你要出國了,是第一次而且是一個人出國,來到一個語言不通的國家,你會最害怕什麼?


A‧護照證件不見了。

B‧身上沒有任何一毛錢。

C‧被以犯罪嫌疑居留。

D‧受騙,遇到壞人。

























解答


1 -- 「護照證件不見了的人」 你的事業佔80%,愛情佔20%

你的事業心很重,為了衝刺光明的前程,你可以暫時不顧兒女私情。你的愛情也不喜歡對方太黏你,喜歡享受對方的愛卻又吝於付出。成功的背後的確是需要一個偉大的男(女)人,只是對方也有被愛的權利。建議你別把工作跟愛情分得太清楚,有時候也可以跟你的愛人分享工作上的心酸,別以為這無所謂,一個你不常陪伴的人,他寧願可以是你最後的依靠也不想總是依靠你。



2 -- 「身上沒有任何一毛錢的人」 你的事業佔60%,愛情佔40%

基本上你的另一半如果不是感情用事的人,相信你們會是很幸福的一對,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一起面對。平常可以享受感情的甜蜜,也間接化解了工作上可能面對的壓力。只是有時候壓力常來自於工作,你也常因此而不小心傷害了愛自己的另一方。別太相信另一半就一定能體諒你的情緒宣洩,理性的人就該好好用理性解決事情,感情用事只會造成雙方永難磨滅的裂痕。



3 -- 「被以犯罪嫌疑居留的人」 你的事業佔40%,愛情佔60%

你是一個很重感情的人,有時候寧願成全愛情,也甘心放棄自己辛苦打拚的事業。只是只有愛情也不能沒有麵包,這個社會實在是樣樣都要錢,大多數的夫妻吵架也都是因為錢。沒有了過得去的經濟環境,你也可能得不到心裡憧憬的愛情。建議夫妻雙方可以好好協調,例如其中一方可以維持小部分的經濟獨立,都可以在照顧家庭之餘,還能夠分擔家計以及另一方的生活壓力與辛苦。



4 -- 「受騙,遇到壞人的人」 你的事業佔20%,愛情佔80%

基本上你的事業心本來就不算重,甚至也不喜歡工作,所以你會花很多心思的愛情上,也容易博取對方的好感進而願意跟你在一起,等到婚後才會感受到『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錢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你對工作的消極態度對方看在眼裡是又氣又難受,你們也不可能再恢復婚前的甜蜜。對工作不積極就努力鑽研自己的專長興趣期能殺出一條活路,否則再多的甜言蜜語也抵銷不了現實的無奈。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3-6-26 23:57:45

先回覆一下,閃人
作者: ILOVEU5    時間: 2013-6-27 00:06:11

回個帖子支持一下!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3-6-27 00:18:29

你加油吧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3-6-27 00:42:42

天天到尼伊達報到,看帖篇篇回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6-27 00:43:51

看了你的帖,讓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6-27 00:45:57

呵呵,找個機會...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6-27 01:00:01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砵仔糕    時間: 2013-6-27 01:10:53

飯可以亂吃,話也可以亂說,但帖子不可以亂髮哦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6-27 01:12:22

其實回帖算是一種沒德德,所以我快成聖人了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6-27 01:37:58

這樣的貼子,不頂說不過去啊
作者: stk190    時間: 2013-6-27 01:49:25

有些帖子,真的不錯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6-27 01:59:33

每天都要來尼伊達論壇逛一逛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3-6-27 03:54:19

支持你一下下。。
作者: skykingdom    時間: 2013-6-27 04:16:41

哎 怎麼說那~~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6-27 04:30:16

回貼賺學識,不錯了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6-27 04:40:39

我是來收集資料滴...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3-6-27 04:59:45

這貼?不回都不行啊
作者: 花家姐    時間: 2013-6-29 17:53:44

知道了 不錯~~~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3-6-30 15:58:32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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