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討論區

標題: 貝盧斯科尼因雛妓案獲刑7年 堅稱系“迫害” [打印本頁]

作者: 大眾義工    時間: 2013-6-26 07:45:27     標題: 貝盧斯科尼因雛妓案獲刑7年 堅稱系“迫害”

義大利米蘭一傢法院24日判處前總理西爾維奧·貝盧斯科尼7年監禁,而且終身不得擔任公職,罪名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交易並濫用職權掩蓋這一行為。

檢方指認貝盧斯科尼2010年與時年17歲、藝名“偷心魯比”的卡裡瑪·馬赫魯克多次發生性關係,以金錢回報。後馬赫魯克涉嫌盜竊被捕,貝盧斯科尼向警方施壓,幫助她重獲自由。

辯方稱,貝盧斯科尼深信馬赫魯克與埃及前總統胡斯尼·穆巴拉克有親屬關係,幫助她是為避免引發外交風波。

貝盧斯科尼和馬赫魯克24日沒有現身法庭。雙方先前均否認發生性關係。

這樁“買春案”審理歷時兩年,檢察官先前請求判處貝盧斯科尼6年監禁。認定貝盧斯科尼在馬赫魯克盜竊案中濫用職權後,法院再增加一年刑期。

不過,貝盧斯科尼可能不會身陷囹圄,上訴結束前,判決不會立即執行,如果訴訟時效到期,判決結果還可能會被取消。另外,貝盧斯科尼現年76歲,根據義大利量刑方針,70歲以上罪犯可免入獄。

貝盧斯科尼曾三次出任總理,從政期間官司纏身,涉及多起刑事和民事指控。

- 回應

貝氏堅稱無辜將對抗“迫害”

法院判決後,貝盧斯科尼的律師團立即表態將上訴,表示這一判決“毫無邏輯”、“失實”。

貝盧斯科尼堅稱無辜,誓言將為爭取自己的政治生涯而戰,將對抗“迫害”、洗脫罪名。

他發表聲明說:“(法院)宣佈一項令人難以信服的判決,這一暴力前所未聞,目的是要結束我在這個國傢的政治生涯。”

不過,一些反對派人士主張,貝盧斯科尼應該立即離開義大利政壇。貝盧斯科尼眼下不在政府擔任公職,但作為一名議員,在政府仍有一定影響力。

- 貝盧斯科尼風流史

2009年7月26日

應召女郎透露在貝盧斯科尼別墅過夜細節。

2009年9月10日

媒體曝意總理派對上部分受邀女性出賣肉體。

2009年9月10日

貝盧斯科尼首次承認見過應召女。

2009年9月11日

參加貝盧斯科尼全裸派對女模特曝光。

2010年5月8日

被第二任妻子指責患“性上癮癥”。

安曉萌(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3-6-26 11:05:57

謝謝分享好帖子,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3-6-26 11:06:47

今天再看下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6-26 11:20:11

支持你就頂你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3-6-26 11:20:47

謝謝分享了!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3-6-26 11:20:51

家財萬貫還得回很多貼哦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3-6-26 11:28:50

老大,我好崇拜你喲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3-6-26 11:31:29

我來看看!謝謝  
作者: oh~my~gag    時間: 2013-6-26 11:36:17

分享的文章不錯看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3-6-26 11:41:12

我幫你 喝喝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3-6-26 11:46:27

搶座位來了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3-6-26 11:51:53

讀10年書,不然看樓主一篇帖子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6-26 11:54:09

加油啊!!!!頂哦!!!!!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3-6-26 11:55:09

我也是別的朋有跟我講尼伊達論壇的。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3-6-26 16:13:30

回貼賺學識,不錯了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6-26 17:37:11

要是文章和圖片能多一點,就好了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6-26 20:32:47

加油站加油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6-26 21:44:50

認真回覆每一篇,希望能得到好分數
作者: Disy    時間: 2013-6-27 08:51:06

哪時候積分才會高啊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6-30 03:52:27

聲明一下:本人看貼和回貼的規則,好貼必看,精華貼必回。
作者: DiorCherie    時間: 2013-6-30 21:48:35

看看好不好看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6-30 21:49:36

一個認真分享文章的樓主,謝謝你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say.go2tutor.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