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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印度宣佈未婚男女發生性關係即成合法夫妻 [打印本頁]

作者: 日圓上升    時間: 2013-6-21 06:44:30     標題: 印度宣佈未婚男女發生性關係即成合法夫妻

原標題:印度宣佈未婚男女發生性關係即成合法夫妻

據英國《每日郵報》6月19日報導,印度馬德拉斯市最高法院宣佈任何發生性關係的未婚男女可視作合法夫妻。

十八歲以上的未婚女青年和二十一歲以上的未婚男青年如果發生性關係,隻要可以提供相關證明,可由其中一人註冊結婚,無論另一方是否同意。在這種情況下註冊結婚和結婚儀式都隻是獲得社會認可的一種形式。

這意味著如果他們想分手的話,必須通過法定的離婚程序。

這個判決出自一個有關贍養費的案子,一名女子由於無法提供婚姻證明而被下級法院宣判無權得到她兩個孩子父親的贍養費。而正是該女子第二個孩子的出生證明上有父親的簽字使該女子成為孩子父親的合法妻子。

卡爾曼法官宣佈可證明夫妻關係的法律檔案比婚姻證明重要的多。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3-6-21 09:56:22

強人,佩服死了。呵呵,不錯啊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3-6-21 10:09:02

我這樣算沙發嗎?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6-21 10:11:56

回帖是種美德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3-6-21 10:12:23

其實回帖算是一種沒德德,所以我快成聖人了
作者: stk190    時間: 2013-6-21 10:26:29

熱情分享好文章,看了都要來回覆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6-21 10:26:51

你你你你 呵呵~~~~別這樣哦...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3-6-21 10:29:20

一頭霧水…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6-21 10:35:46

天啊,這帖子不錯,竟然沒有人回
作者: skykingdom    時間: 2013-6-21 10:39:40

真是天底下好事多多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3-6-21 10:43:00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6-21 10:43:08

我看不太到喔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3-6-21 11:04:01

看帖累了,回覆一下吧!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3-6-21 11:10:44

幫你項項吧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6-22 07:25:19

這貼子你會收藏嗎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3-6-22 21:51:08

自己知道了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3-6-24 05:27:02

有些帖子,真的不錯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3-6-27 08:15:53

今天我這邊開啟帖子速度有點慢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6-30 03:02:29

其實回帖算是一種沒德德,所以我快成聖人了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3-6-30 20:45:40

頂頂更健康,越頂吃的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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