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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數碼港追商交所700萬欠租 [打印本頁]

作者: ptlo    時間: 2013-6-17 09:22:06     標題: 數碼港追商交所700萬欠租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由張震遠擔任主席的商交所涉變「租霸」,於去年三月至今年五月原本需向業主數碼港合共支付近一千六百四十萬元租金連管理費等,但截至今年五月二十日仍拖欠租金費用六百七十六萬元,即使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發出律師信,商交所亦只償還了一百萬元。數碼港在商交所爆煲後,逐決定入稟向商交所追討合共七百萬元租金欠款、管理費及訟費等,並要求商交所交吉。
  香港商品交易所向業主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一直租用數碼港三期六○八號的寫字數單位,上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分別爆出商交所因入不敷支,自願放棄牌照、證監會介入調查、有三名內地男子被捕涉偽造假文件、主席張震遠辭去所有公職等等負面消息,數碼港終入稟高院向商交所追討欠租。
  原訴人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發言人回應,對所有欠租租戶均會採取即時追討行動,鑑於「商交所」違反租賃協議,數碼港在本周二已向高等法院申請傳訊令狀。
  入稟狀中指,答辯人商交所於一一年五月十九日與數碼港簽下五年的租約,租用涉案位於數碼港三期六○八號的寫字樓單位;合約期由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每月租金為八十五萬九千三百零九元,管理費則為每月二十八萬六千四百三十六元,當中包括單位水、電及電話費用。
  另租約亦列明,商交所需於每月第一日繳付每月合共一百一十四萬五千多元的費用。租約定明,如被告人無法履行任何租務條款,或拖欠款項逾七日,原告人即有權要求被告人遷出單位。
  但商交所由去年三月至今年五月合共十四個月,應要支付一千一百一十八萬元租金、四百三十二萬元管理費、六十三萬元差餉、二十二萬元雜費,合共一千六百三十六萬元,但截至五月二十日,商交所只支付了九百六十萬元,仍拖欠六百七十六萬元。
  數碼港於五月二十七日發出律師信向商交所追租,但商交所只歸還了一百零八萬元,至六月四日仍拖欠數碼港合共七百萬零二千六百三十五元八角一仙,包括五百六十七萬七千六百七十三元的截至今年五月租金欠款、一百二十萬六千六百三十四元四角的六月租金及管理費連差餉、十一萬八千三百二十八元的法律費用。
  數碼港除了要求追收欠租外,更要求商交所賠償租金損失,以及交還單位。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三四--二○一三。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3-6-17 10:03:16

你加油吧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3-6-17 10:03:50

呵呵,等著就等著...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6-17 10:16:32

先占個位置,記錄這個好帖子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3-6-17 10:21:36

正好你開咯這樣的帖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6-17 10:30:34

不錯,感謝樓主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3-6-17 10:51:01

發貼看看自己積分
作者: 9394    時間: 2013-6-17 11:40:49

要多久才能升級啊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3-6-17 11:46:05

有一天醒來,我的電腦就看到尼伊達論壇了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6-17 13:14:22

看帖累了,回覆一下吧!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3-6-17 13:56:03

很有吸引力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3-6-17 14:43:26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6-17 17:28:04

拿把椅子看表演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6-18 06:33:54

家財萬貫還得回很多貼哦
作者: Essi    時間: 2013-6-18 07:51:51

熱情分享好文章,看了都要來回覆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3-6-22 20:54:49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3-6-24 04:59:50

哈哈,看的人少,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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