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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麥曾租津案押至下月裁決 [打印本頁]

作者: pistan    時間: 2013-5-29 08:43:17     標題: 麥曾租津案押至下月裁決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助理助長曾景文,被控串謀詐騙租津70萬元一案,今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裁決。

麥齊光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案件事發距今已事隔20多年,當時道德價值觀與現時有分別,而當年租津制度並不清晰,2名被告做法,不一定犯法。

代表曾景文的大律師則指出,控方指控2名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必須要先指明2人的犯案動機,但2人並不知道互租單位是違法行為,一開始便沒有犯罪動機,在普通法原則下,不應入罪,而事發至今相隔20多年才被起訴,是嚴重延後,對兩人都不公平。

控方在結案陳詞的文件就提到,2人申領租津,填寫的業主資料是雙方太太的名字,又刻意用不正確地址,是想誤導當局,騙取租津。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5-29 10:02:10

快站沙發,不知道有沒有成功
作者: 一心    時間: 2013-5-29 10:03:53

謝謝樓主啊!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3-5-29 10:04:47

長時間沒來看了 ~~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3-5-29 10:20:03

厲害!強~~~~沒的說了!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3-5-29 10:20:57

嚴重支持!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5-29 10:26:52

其實回帖算是一種沒德德,所以我快成聖人了
作者: 傻QQ    時間: 2013-5-29 10:28:08

希望大家能幫忙多多分享
作者: Essi    時間: 2013-5-29 10:37:16

能告訴我去那邊分享的嗎?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3-5-29 10:39:02

老大,我好崇拜你喲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3-5-29 10:40:22

3q for 分享
作者: 花家姐    時間: 2013-5-29 10:43:58

人氣還要再提高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5-29 10:50:49

樓主的內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3-5-29 10:51:42

今天沒事來逛逛,看了一下,感覺相當的不錯。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3-5-29 17:28:27

好 好帖 很好帖 確實好帖 少見的好帖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3-6-1 08:50:46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3-6-2 04:39:40

今天沒事來逛逛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3-6-3 08:18:06

厲害!強~~~~沒的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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