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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日警察射殺中國研修生 終審判無罪(圖) [打印本頁]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3-4-25 06:05:40     標題: 日警察射殺中國研修生 終審判無罪(圖)

一名在日中國研修生隻因在遭遇逮捕時,被判定要拿石頭砸人,就被警察射殺。事件發生後,不僅日本檢方不起訴涉案警察,法院方面還在一審、二審及最終判決中認定該警察無罪。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4月24日報導,2006年,正在執行公務的栃木縣鹿沼警署的巡查部長平田學,準備逮捕一名38歲的中國研修生時遭遇抵抗,於是平田學用手槍將其射殺。平田學因涉嫌特別公務員施暴致死罪被追究。

此後,檢方決定不起訴平田學。但根據處理警察等公務員施暴的相關制度,被害者及其傢屬可以向法院要求審判。由於死者傢屬起訴,對平田學的審判啟動。

在一審、二審中,法官認為“該中國研修生準備拿起石頭襲擊警察頭部,因此警察開槍將其射殺屬正當防衛”,因此均判決平田學無罪。死者的指定辯護律師此後上訴。

4月23日,最高法院第2小法庭審判長鬼丸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平田學的無罪判決。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3-4-25 09:50:32

這個帖不錯!!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3-4-25 09:56:47

我等你喲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3-4-25 10:00:24

非常感謝樓主,樓主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3-4-25 10:20:42

頂.支持,路過.
作者: Disy    時間: 2013-4-25 10:20:45

厲害!強~~~~沒的說了!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3-4-25 10:31:31

強人,佩服死了。呵呵,不錯啊
作者: 傻QQ    時間: 2013-4-25 10:34:11

發貼看看自己積分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3-4-25 10:35:17

天天尼伊達,快樂似神仙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3-4-25 10:39:52

不錯,看看。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3-4-25 10:41:44

很有吸引力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3-4-25 10:47:38

聲明一下:本人看貼和回貼的規則,好貼必看,精華貼必回。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3-4-25 10:51:41

回帖是種美德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3-4-25 10:51:52

為了潛水值,我回覆一下囉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4-25 11:01:10

謝謝分享了!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3-4-25 11:04:14

沒看過這麼好的帖子!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3-4-27 07:20:38

慢慢來,呵呵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3-4-28 04:27:37

我不是隨便的人。我隨便起來不是人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4-30 13:51:58

回個帖子支持一下!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3-5-2 06:57:12

不錯,感謝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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