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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韓規定男生向女生求愛超過3次將可構成輕犯罪 [打印本頁]

作者: 傻QQ    時間: 2013-4-18 12:44:32     標題: 韓規定男生向女生求愛超過3次將可構成輕犯罪

中廣網北京4月18日消息 (記者南黎明)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導,韓國警察廳日前宣佈:如果男生向女生求愛超過3次,將可構成輕犯罪。

韓國警察廳於本月11日通過警察廳公示博客,公告國民說,如果三次以上要求見面或者是與異性交往的則可以作為侵犯罪的對象加以制裁。

韓國警察廳之所以出臺這一規定,是由於近年來異性變態追蹤的事件不斷髮生,甚至還出現過因為被對方拒絶而對對方的人身安全和生命造成威脅的刑事事件,主要的現象就是表現在用手機短信或者是打電話不斷的威脅對方,或者隨時出現在對方的面前對對方造成一種恐懼感。

在這種情況下,女性要求人身安全保護的呼聲越來越大,事實上這個規定作為法律條款已經在上個月的22日就開始實行瞭。按照這個法律條款的規定,在對方已經明確的表達拒絶之意之後,依然不舍不棄的三次以上提出要求見面,或者是要求異性之間交往這種無理要求則可以被看作是變態的跟蹤行為。即使不足三次,如果追求對方的方式和方法,讓對方感到恐懼不安,如果已經被報警依然還是跟蹤騷擾,也可以視為同樣的犯罪。

警方強調說這些必須是以一方已經明確瞭拒絶之意為前提,如果沒有明確拒絶,那麼即使是對方跟蹤或者求愛都不算是犯法。

新法律條款一出來就引起很大的反響,贊成和反對的意見衆說不一,反對人認為在民主主義的國傢裏把求愛這種浪漫而美麗的事情用一個數字來限制實屬荒唐。

很多男性網民自嘲說,看來以後追求女孩子的時候,表達感情要數著次數來追瞭。韓國俗話說,世界上沒有砍10次都不倒的大樹,就是說,隻要堅持不懈,就能獲得一個人的心。看來以後砍三次之後再不砍就要放棄瞭。很多女孩子也認為三次太少瞭,三次怎麼能夠瞭解一個人的真心。

表示贊成的人則認為,三次還是比較合理的。在侵犯罪泛濫的時代,這種確切詳細的法律條款非常的需要。

對於人們的各種意見,警察廳解釋說,不是說任何人表達三次以上都會被懲罸,被懲罸的前提條件是被追求的一方對對方要提出法律上的起訴才會有效的。

新法律的出臺也反映瞭近年來韓國社會男女情感建立的一種新的時髦,人們對感情這種事情是越來越酷瞭,以前那種堅持不舍的追求搞不好被看作是一種騷擾。事實上,現在韓國男人已經是越來越不肯拉下自尊去追求女性,一旦被拒絶馬上就會有放棄的男生也是大有人在,人們已經不太習慣像以前那種馬拉松的追求和被追求的方式瞭。大男大女是越來越大的韓國,人們越來越認可,感情是一種可遇而不可求瞭東西的說法,人們都在喊孤獨,希望這些新的法律不會讓這些大男大女更加孤獨瞭。

(原標題:韓國規定男生向女生求愛超過3次 或構成輕犯罪)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3-4-18 15:58:20

天天到尼伊達報到,看帖篇篇回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4-18 16:12:47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3-4-18 16:16:31

我十目一行也還是看不懂啊
作者: nh88    時間: 2013-4-18 16:21:24

生為地球人,就是愛看帖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4-18 16:29:53

努力,努力,再努力!!!!!!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3-4-18 16:38:22

應該加分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3-4-18 16:56:00

暈  不信啊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3-4-18 22:28:48

Thank you for your sharing,回覆囉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3-4-19 02:41:19

我想要`~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3-4-19 04:48:21

終於看完了~~~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4-19 04:49:48

哈哈 我支持你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4-19 07:44:34

感謝樓主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3-4-19 11:36:40

這論壇不錯
作者: 砵仔糕    時間: 2013-4-20 19:53:00

呵呵,找個機會...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3-4-21 15:14:57

怎麼就沒人拜我為偶像那?? ~
作者: michael.huang    時間: 2013-4-25 07:16:14

好啊,,不錯、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3-4-28 04:10:54

家財萬貫還得回很多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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