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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肢解中國留學生兇手早年即確診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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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Kwan
時間:
2013-4-5 03:05:38
標題:
加拿大肢解中國留學生兇手早年即確診精神分裂
中新社多倫多4月4日電 加拿大肢解中國留學生林俊的案件目前正在蒙特利爾法院審理,兇手馬尼奧塔被揭早年即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癥。
呈現在法庭的一封精神科專傢2005年出具的證明顯示,被控謀殺和肢解中國留學生林俊的馬尼奧塔早已罹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癥,為他治病的醫生說他並非總是按時服藥。
2004年,當時才21歲、還在使用本名“紐曼”的馬尼奧塔,被控12項詐騙罪和僞裝女人冒用信用卡罪名,冒用一位婦女的信用卡購買瞭價值1.7萬加元(1加元約等於1美元)的商品,其中有電視機、影碟機、數個手提電話。
2005年,馬尼奧塔在法庭承認罪名,他因而被判緩刑九個月,和監守行為一年。就是在那次庭審中,一位精神科專傢出具瞭確認馬尼奧塔患有精神分裂癥的證明函。
多倫多精神科專傢蘇瑞勃蘭在證明函上寫道,治療這種疾病需要服用多種藥物,但“不幸的是紐曼先生不太按時赴門診接受治療,因而未能按時服藥。”
醫生證明函上還寫道,馬尼奧塔自那年2月就已停止接受治療,盡管醫生囑咐他在一個月後繼續去看門診。
媒體曾要求取得這封醫生證明函,但遭到馬尼奧塔的律師勒克萊力阻,在安大略省法官奧唐納爾在本月2日裁決應予公佈後,才將此信函副本發給各傢媒體。
據此間的世界日報報導,妄想型精神分裂癥是精神分裂癥中最常見的一種,罹患此癥者不僅生活在夢幻中,而且大多內向、孤僻、心理障礙、多疑、行為神秘,對人冷酷和冷血,六親不認,甚至自殺或傷害、殺害別人。
去年5月,林俊被殘忍殺害肢解的新聞轟動瞭全世界。生於多倫多地區的兇手馬尼奧塔在殺害林俊後逃往歐洲,在被遣返加拿大後,曾拒絶承認被指控的一級謀殺罪。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3-4-5 06:49:58
一定要回貼,因為我是文明人哦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4-5 07:06:34
頂頂更健康,越頂吃的越香。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3-4-5 07:10:38
能告訴我去那邊分享的嗎?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3-4-5 07:13:40
我來看看!謝謝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4-5 07:22:05
我在頂貼~!~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3-4-5 07:23:04
支持你一下下。。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3-4-5 07:26:42
真是佩服得六體投地啊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4-5 07:29:31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9394
時間:
2013-4-5 07:31:58
拿分走人呵呵,樓下繼續!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3-4-5 07:39:37
分享一切美好的事物是樓主的責任,回覆是每一位會員的義務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4-5 07:42:31
看完了這麼強的文章,我想說點什麼,但是又不知道說什麼好,想來想去只想
作者:
{誼}
時間:
2013-4-5 07:49:18
先占個位置,記錄這個好帖子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4-5 07:50:12
哈哈,看的人少,回一下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4-5 08:02:00
先頂後看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4-5 08:02:10
生為地球人,就是愛看帖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3-4-5 08:06:01
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3-4-5 08:08:16
家財萬貫還得回很多貼哦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3-4-5 08:22:59
要認真回覆,不然會沒有潛水值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4-5 08:23:03
哈哈 我支持你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3-4-6 06:14:17
Thank you for your sharing,回覆囉
作者:
oh~my~gag
時間:
2013-4-7 02:39:58
都是那麼過來的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3-4-12 14:30:55
呵呵,等著就等著...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3-4-13 04:16:37
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3-4-13 14:55:42
幫你頂,人還是厚道點好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3-4-14 03:38:04
頂下再看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3-4-14 10:17:42
看來不錯,回覆一下
作者:
skykingdom
時間:
2013-4-14 21:06:40
我來看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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