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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賄賂”涉案女:視頻主角是法務部次官 [打印本頁]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3-3-21 15:26:39     標題: “性賄賂”涉案女:視頻主角是法務部次官



▲圖為,房地産暴發戶尹重千(右)去年3月在別墅內的練歌房舉行戰友聚會。他涉嫌在江原道原州市別墅內對法務部次官金學義等官商場權力人士進行性賄賂。照片=網絡截圖房産暴發戶尹重千(音,重千産業開發公司前總裁)涉嫌對官商場權力人士進行性賄賂一事從上月初開始在法律界內外傳開,主要行賄對象的名單也傳出。其中包括法務部次官金學義、審計監督機構前任高官、金融界和醫療界人士。
相關內容非常詳細,包括尹重千邀請官商場權力人士的情況和招待方式、性賄賂視頻是如何拍攝的、視頻內容是什麼等。還有不少人表示自己看過視頻。據傳,曾與尹重千是情人關係的女企業傢權某和尹重千發生矛盾後向警方舉報瞭尹重千,在動用黑幫將借給尹重千的轎車搶回來時在車內發現瞭問題視頻,內容猶如一部狗血電視劇。甚至有人說,視頻中的主角花數億韓元拿回瞭視頻,傳聞吵得沸沸揚揚。雖然相關人士們都極力否認此事,但疑惑像雪球般越滾越大。

隨著有人投訴不雅視頻確實存在,而且要求對“性賄賂門”進行調查的呼聲漸高,警方於18日展開調查。以警察廳特殊調查科為中心組建調查小組後展開調查,而且進展非常快。警方傳喚核心涉案人物權某、尹重千的侄子、崔某女子等進行瞭調查。警方一位相關人士20日表示:“受害女性們有關金學義次官的陳述內容都相同。”據悉,她們異口同聲地稱,視頻中的男子就是金學義。據悉,這些女性還向警方陳述稱,金學義擔任地方檢察廳廳長時期的2008年至2010年,尹重千邀請前、現任高層公務員、醫院院長、金融界人士等官商場權力人士到別墅舉行瞭酒會。就是說,在此過程中,尹重千為事後獲取事業利益併進行威脅,使用手機拍攝瞭性賄賂場面。

尹重千在2000年以後因涉嫌詐騙、貪污、通姦、僞造檔案等被立案20多次,但一次也沒有進行過刑事處罸。警方一位相關人士表示:“雖然尹重千曾捲入複雜的起訴、訴訟案件,但都會安然脫身,因此有必要進行調查。”

相關女性均指控金學義的事實馬上就在檢察機關等外界傳開。警方當天晚上向媒體證實:“她們口頭證實不雅視頻確實存在,對尹重千侄子的筆記型電腦內容進行分析後才能確認相關視頻。”據悉,由於視頻不清晰,還不能確定出現的人物是誰,因此警方力爭收集視頻原本。

對此,金學義一直予以否認,他稱“以人格擔保,從未接受過性賄賂”、“簡直是無稽之談”。當天晚上,金學義通過法務部表明瞭自己的立場,他說:“關於本人好像和性賄賂有關的報導根本不是事實。如果胡亂報導,將採取一切法律措施,嚴格追究責任。”但他隻是否認沒有接受性賄賂和視頻一事,並未提及是否與尹重千認識或有沒有去過別墅。這和原來說的“不認識尹重千”有些出入。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3-3-21 19:58:30

我來看看!謝謝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3-3-21 20:16:56

這論壇不錯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3-21 20:19:27

加油啊!!!!頂哦!!!!!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3-21 20:22:11

幫你項項吧  
作者: oh~my~gag    時間: 2013-3-21 20:35:59

偶啥時才能熬出頭啊.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3-3-21 20:46:02

支持你加分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3-21 20:47:42

這論壇不錯
作者: {誼}    時間: 2013-3-21 21:12:56

不錯,感謝樓主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3-21 21:15:17

這貼?不回都不行啊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3-3-21 21:59:51

我又來囉,應該在前幾帖吧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3-3-21 23:56:00

發貼看看自己積分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3-3-22 04:46:05

尼伊達看起來是個不錯的站喔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3-3-22 06:03:01

天啊,這帖子不錯,竟然沒有人回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3-3-22 08:10:29

貌似我真的很笨????哎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3-3-22 11:55:57

這貼子你會收藏嗎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3-3-23 05:43:18

回帖是種美德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3-3-23 15:18:52

我幫你 喝喝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3-3-24 03:02:26

沒人理我。。
作者: Disy    時間: 2013-3-24 17:46:21

這帖子勢必造成迴響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3-31 04:27:38

這樣的帖子,一定會引起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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