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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白宮表態:支持手機解鎖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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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3-3-5 0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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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白宮表態:支持手機解鎖合法化
據新浪科技報道,美國白宮周一表示,支持手機用戶自主解鎖手機的權利。這一表態與近期美國版權部門的決定相反。
針對近期手機用戶在白宮網站上發起的請願活動,白宮互聯網、創新及隱私高級顧問大衛·埃德爾曼(David Edelman)在官方聲明中表示:“
當服務協議或其他義務終結時,不應利用刑法或技術手段阻止消費者更換運營商
。”
去年10月,
美國國會圖書館版權辦公室做出決定,從今年1月開始,解鎖手機將被認定為非法行為
。在此之前,消費者有90天的時間窗口,可以在不經運營商許可的情況下解鎖手機。根據《數字千年法案》,國會圖書館版權辦公室每3年會對手機解鎖和越獄的規定進行一次評估。這一次,監管部門認為目前市場上有許多無鎖版手機選擇,可以替代手機解鎖的行為。
不過,版權部門此舉遭到了許多人的反對。OpenSignal的西納·卡尼法(Sina Khaifar)為此在白宮網站上發起請願活動,呼籲修改這一決定。這一請願活動近期獲得了超過10萬個電子簽名,因此白宮必須對此做出回應。
埃德爾曼並不同意國會圖書館的看法。他表示:“
白宮贊同超過11.4萬簽名者的看法,即消費者應當可以解鎖手機,而不必面臨刑事處罰或其他處罰
。我們認為,同樣的規則也適用於平板電腦,因為平板電腦正越來越類似智能手機。如果你已為移動設備付款,並且未受到服務協議或其他義務的約束,那麼應當可以在其他網絡中使用設備。這是一個普遍看法,對保護消費者選擇來說非常重要,同時也將確保我們擁有一個充滿活力和競爭的無線市場,能帶來符合消費者需要的創新產品和穩定服務。”
埃德爾曼還表示,盡管對手機解鎖行為持不同看法,但白宮和國會圖書館均認為,對於電信行業當前的這一問題,《數字千年法案》的豁免流程是呆板、不完美的,並希望推動這一問題的解決。
盡管做出了反對表態,但白宮無法憑借自身之力改變國會圖書館的決定
。埃德爾曼建議,美國國會對電信行業的這一問題進行專門的立法修正,而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也應參與其中。他同時指出,美國商務部國家電信與信息管理局應當與FCC合作,共同解決這一緊急問題。
FCC主席朱利亞斯·格納考斯基(Julius Genachowski)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從通信政策的角度來看,國會圖書館的決定帶來了嚴重的競爭和創新擔憂。而從移動用戶的角度來看,這也經不起常識的考驗。FCC正在研究這一問題,並考慮FCC、移動運營商和其他各方是否應當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解鎖手機的能力。我同時希望國會密切關註這一問題,並考慮立法的解決方案。”FCC上周已表示,將調查手機解鎖問題。
最後,埃德爾曼還呼籲移動運營商考慮,能夠采取什麼樣的措施,確保用戶獲得他們在購買手機時希望的便利和功能。請願活動的發起者卡尼法表示,埃德爾曼周一與他取得聯系,告知了這一結果。他對此感到高興。
2013-3-5 08:03:08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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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me1
時間:
2013-3-5 10:00:47
有人看過這帖嗎
作者:
一心
時間:
2013-3-5 10:00:49
樓主在那邊抄的呢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3-3-5 10:03:12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
作者:
{誼}
時間:
2013-3-5 10:04:00
看貼回復是好習慣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3-5 10:07:40
要是文章和圖片能多一點,就好了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3-3-5 10:19:53
就為賺分嘛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3-3-5 10:22:47
我在努力中
作者:
nh88
時間:
2013-3-5 10:27:00
厲害!強~~~~沒的說了!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3-3-5 10:27:05
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3-5 10:29:47
我十目一行也還是看不懂啊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3-3-5 10:40:52
我是來收集資料滴...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3-3-5 10:42:46
快站沙發,不知道有沒有成功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3-5 10:49:57
強的很,竟然有這樣的文章
作者:
DiorCherie
時間:
2013-3-5 10:53:59
知道了 不錯~~~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3-5 10:56:18
加油啊!!!!頂哦!!!!!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3-5 11:00:09
樓上的稍等啦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3-3-5 11:15:53
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3-5 11:24:36
一個子 沒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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