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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拉登被殺地擬建遊樂園 將建超50種娛樂項目 [打印本頁]

作者: 沫茶茶    時間: 2013-2-21 04:26:39     標題: 拉登被殺地擬建遊樂園 將建超50種娛樂項目

原標題:拉登被殺地擬建遊樂園




2012年2月,拉登曾藏匿的宅邸被拆。

本報訊 據外媒2月20日報導,巴基斯坦政府和開發商將在“基地”組織前頭目本·拉登被擊斃的小城內建設一座大型遊樂園,以擺脫本·拉登在這裏藏匿和被擊斃所造成的陰影,並通過旅遊業拉動當地經濟的發展。

阿伯塔巴德位於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以北大約120公裡的地方,曾經是一座不為人知的軍事小城。2011年5月1日,隨著“基地”組織前頭目本·拉登在此被美國海豹突擊隊剿殺並曝出他曾在這藏匿長達數年,這座小城才開始被全世界熟知。

阿伯塔巴德小城位於喜馬拉雅山脈北麓的丘陵地帶,在它的郊區,一條湍急的河流穿過陡峭的峽谷,峽谷兩側長滿松樹,空氣中瀰漫著松葉的香氣,環境十分優美。

逾50種娛樂項目

最近,一個開發商將在這座小城動工建設一個新項目,名為“哈紮拉遺産公園”。這是一個私營的遊樂園兼室外活動中心,累計投資將達到5千萬美元(約合3.1億元人民幣)。據悉,哈紮拉遺産公園將沿著峽谷一英裡的地段建設,首期建設面積達50英畝(約合20萬平方米),隨後逐漸擴建至500英畝(約合200萬平方米)。

開發商的推廣視頻顯示,這個遊樂園將建設超過50種娛樂項目,其中包括攀巖運動、水上運動、滑翔傘運動、過山車等等,另外,酒店和餐飲等設施也一應俱全。

當地政府認為,這個具有頂尖水準設施的遊樂園,將為這個落後地區的經濟註入活力,並帶來衆多的就業機會。

拉登藏匿多年

哈紮拉遺産公園的選址頗為引人關註,因為它所在的阿伯塔巴德小城的另一側,恰恰是“基地”組織前頭目本·拉登藏匿多年並被美軍擊斃的地方。

雖然2012年2月,本·拉登曾經藏匿的住宅已經被當局拆掉,但阿伯塔巴德小城仍然作為本·拉登死前的避難所被世人所熟知。

從哈紮拉遺産公園的選址出發,沿著一條泥土道路駕駛,途經一所軍事院校,很快就可以到達本·拉登一度藏匿的街區。據美國國傢公共電臺(NPR)報導,這裏的居民以冷酷的眼光盯著來訪者,一堵圍牆上還用粗黑的字型寫著“奧薩瑪(本·拉登)烈士被殺之地”。NPR的記者聲稱,即使在光天化日之下,這個地方依然讓人覺得陰森和不安。

不過,對於本·拉登在這裏造成的影響,哈紮拉遺産公園項目的總監謝克·卡裡姆丁毫不介懷,他希望這裏能吸引到來自歐洲、美國乃至全世界的遊客。

(瀚 辰)

本地人:

“與拉登無關”

本報訊 卡裡姆丁堅稱,哈紮爾遺産公園和本·拉登沒有任何關係,人們應該將關於本·拉登的事情拋諸腦後,並努力建設一個美麗的國際村莊。

當地很多人認為,作為恐怖主義操縱者的本·拉登在這裏藏匿多年並被殺,損害瞭這座小城的形象,官員們也一直希望從本·拉登被殺事件導致的陰影中走出來。省級議員阿巴西表示,這個公園的特殊意義在於證明這是一個安全的地區:這裏沒有交戰,也沒有恐怖主義,人們很安全。

阿巴西說:“本·拉登藏匿在這裏,對我們來說是不幸。但這不是這座小城的錯誤,這裏並沒有給予他支持。”

阿巴西認為,這個項目的另外一個意義在於進一步開發一個原本就具有豐富自然資源的地區,通過開發娛樂活動吸引更多的遊客。 (瀚 辰)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3-2-21 08:58:13

呵呵,等著就等著...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3-2-21 09:03:47

佩服佩服啊.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2-21 09:05:44

天天到尼伊達報到,看帖篇篇回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3-2-21 09:07:48

沒看過比樓主發的好帖
作者: stk190    時間: 2013-2-21 09:12:04

知道了 不錯~~~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2-21 09:16:57

一個子 沒看懂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3-2-21 09:18:34

聲明一下:本人看貼和回貼的規則,好貼必看,精華貼必回。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3-2-21 09:20:32

雖然不怎麼好看,但還是幫你頂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3-2-21 09:30:20

其實回帖算是一種沒德德,所以我快成聖人了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3-2-21 11:35:35

自己知道了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3-2-22 04:40:50

頂的就是你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3-2-22 08:03:52

樓主也是培訓師嗎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2-23 09:40:51

呵呵,支持一下哈  
作者: 花家姐    時間: 2013-2-24 05:02:18

希望我回覆這一帖,能在前幾名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3-2-24 16:39:15

好分享的樓主,我給你一個贊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3-2-25 06:01:52

我看不太到喔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3-3-1 04:36:45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3-3-2 15:01:00

一個子 沒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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