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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士有薪侍產假 涵蓋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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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gite
時間:
2013-1-27 08:03:16
標題:
男士有薪侍產假 涵蓋非婚生子女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落實男士享三天有薪侍產假,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下周五作討論。勞工及福利局認同,男僱員的所有子女出生,包括非婚生子女、單非嬰兒或境外所生子女等,都符合申請資格,只要提供出世紙證明;侍產假可於「前四後十」領取,並享五分之四日薪,政府預計下個立法年度可引入條例草案盡快立法。
勞工及福利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指,政府建議法定的三天男士侍產假,薪酬將與法例下產假、病假津貼看齊,每天可獲發五分之四日薪。
「前四後十」支薪五分四
過去外界關注非婚生子女及不在香港出生的子女,是否納入計算侍產假適用範圍,當局建議毋須剔走其資格,包括嬰兒父母未婚、父母已婚但沒法律婚姻關係,涉及的男方都可享侍產假。當局解釋,因《僱傭條例》沒為女性放產假訂下任何需涉及婚生子女的條件。而且,勞福局建議不應為嬰兒出生地設任何限制,因中港婚姻普遍,港男與內地女子誕下子女後,仍有需要享侍產假,以便離港照顧母子,相信大多數本港企業都會接受。
當局又建議規定符合申請資格的男僱員須屬連續性合約僱員,或受僱滿四十星期;可於嬰兒出生的「前四後十」放取侍產假,即之前四星期或出生後十星期內,可一次過放三天,或最多分三次放、每次放一天。
男僱員須在嬰兒出生前三個月通知僱主預產期,至少兩天前通知實際侍產假日期,讓僱主調配人手,僱員可先放侍產假,在三個月內出示嬰兒出世紙或內地出生證明後,才獲發五分四薪酬;如未能提供,僱主有權扣取侍產假薪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如立法會議員無異議,冀下個立法年度引入條例草案,盡快實施。記者 張一華
港聞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1-27 10:08:04
能找到這個站真好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3-1-27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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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3-1-27 10:32:45
好帖盡在尼伊達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3-1-27 10:33:52
聲明一下:本人看貼和回貼的規則,好貼必看,精華貼必回。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3-1-27 10:50:49
這論壇不錯,我會跟我好友分享
作者:
Disy
時間:
2013-1-27 11:13:18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1-27 11:14:01
想都不想,就支持一下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1-27 11:16:13
看來這一帖沒有多少人回喔
作者:
Essi
時間:
2013-1-27 11:19:42
好 好帖 很好帖 確實好帖 少見的好帖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3-1-27 11:43:43
我在頂貼~!~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1-28 07: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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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3-2-3 21:57:19
先看看怎麼樣!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3-2-6 01:37:18
要是能在多一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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