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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兒歌醫生」切錯手指賠31萬 [打印本頁]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1-16 08:03:16     標題: 「兒歌醫生」切錯手指賠31萬

「兒歌醫生」、現任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醫生於3年前疏忽治療一名14個月大男嬰的無名指,令對方切除無名指第一節,被男嬰父母索償630萬元,高等法院今日判處陳以誠賠償31萬餘元作醫療費用。

法官在書面判詞中表示,陳以誠治療失當,延長男童不適時間,因此需要就男嬰日後的醫療費、義肢、手指壓力衣、手指修復手術等合共賠償31.4608萬元。雖然男童可能因為缺憾而尷尬,但是並非嚴重損傷,男童的手部活動正常,而且開朗活潑,現時也未能確定男嬰日後的工作,相信有關缺憾不會影響男嬰將來的工作發展,因此賠償並不包括這方面的損失。

至於心理輔導,法官強調,父母的照顧對男嬰日後成長的心理影響更為重要。

案發在2009年8月10日至21日,14個月大的男嬰羅賢博(譯音)接受陳以誠治療右手無名指指骨裂傷,男嬰後來需切除右手無名指一節指頭。羅的父母羅耀偉和林寶儀(均為譯音)認為,事件因陳疏忽導致,遂興訟索償。

雙方醫療報告指出,男童的指頭末端的組織增大,但基本上不覺痛楚,他未來在音樂或運動上的才能,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而他的年紀尚少,指骨可能會快過手指末端組織的增長,須進行修補手術的機會是2%至25%。自事後至17歲前,男童可能要在第一年進行跟進療程4次,之後可減低次數,而每次須繳約1200元。

至於心理方面,男童原本發展正常,記憶力強又表現聰明,惟事件影響他的社交,雖他可自由使用右手,但如有人談論他的手指,會「嬲人」數天,而且他渴望自己的手指跟別人一樣。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1-16 10:00:58

不是吧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1-16 10:07:48

我快厭倦回復了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1-16 10:14:12

要多久才能升級啊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3-1-16 10:33:39

天天尼伊達,快樂似神仙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1-16 10:53:10

回覆一下,謝謝分享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3-1-16 11:15:30

頂你一下,好帖要頂!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1-16 11:28:45

慢慢來,呵呵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3-1-16 11:39:46

我在努力中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3-1-17 03:12:54

家財萬貫還得回很多貼哦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1-17 05:23:40

回復一下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1-17 07:11:51

生為地球人,就是愛看帖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3-1-19 11:04:54

呵呵 哪天得看看 `~~~~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1-19 11:05:59

默默的看完,安靜的回覆
作者: michael.huang    時間: 2013-1-22 00:22:37

努力,努力,再努力!!!!!!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1-22 11:14:48

誰都不容易啊 ~~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1-22 11:14:53

幫你頂,人還是厚道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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