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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泰國前總理阿披實到案聆聽涉嫌故意殺人指控 [打印本頁]

作者: POKwan    時間: 2012-12-13 21:57:35     標題: 泰國前總理阿披實到案聆聽涉嫌故意殺人指控

中新社曼谷12月13日電 (記者 餘顯倫)泰民主黨黨魁、前總理阿披實,前負責安全事務的副總理素貼,13日前往泰司法部特別案件調查廳,聽取該廳就2010年4月至5月時任政府強力驅散“紅衫軍”集會期間,“解決緊急情況中心”下令軍人開槍致人死亡,涉嫌故意殺人罪名之指控。

泰民主黨顧問川?立派和其他黨內高層成員,當天下午1時左右陪同阿披實和素貼到特案廳接受聆詢,民主黨的一些支持者當天早些時候前往該黨總部,給予阿披實和素貼道義上的支持。也有“紅衫軍”支持者到特案廳前,支持當局對兩位前政府領導人採取法律行動。曼谷警方出動瞭約400名警察維持秩序。

泰前國傢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塔威當天表示,如果特案廳指控“解決緊急情況中心”在處理“紅衫軍”抗議活動時所採取的行動有罪,他已做好與阿披實、素貼共同承擔責任的準備。

塔威對阿披實和素貼兩人被指控犯有故意殺人罪而感到難過,稱兩人當時是在依法履行國傢機關之職責。他還認為特案廳專員塔匿應該辭職,因為當時他也是解決緊急情況中心的成員。

民主黨副黨魁塔旺稱,阿披實和素貼當天當庭否認瞭特案廳對其犯有故意殺人罪的指控,兩人還同時拒絶在一份免於刑事拘留、但須遵守4條規定的法律文書上簽字。這些規定包括,未經批準不得出國旅行;不得恐嚇證人,湮滅證據;隨時配合案件的調查;不得擴大事態從而導致嚴重事件的發生等。

塔旺說,根據泰“刑法”第68條規定,阿披實和素貼其時是在履行國傢機關職責,制止暴力事件和非法行為在該國的發生,因此他們當時所採取的行動是職務行為,不存在任何過錯。

泰特案廳、警方和檢方12月6日聯合宣佈,前總理阿披實和前副總理素貼因在2010年指使軍方強力驅散反政府示威者的過程中,導致一名出租車司機無辜死亡而面臨謀殺的指控,該廳要求兩人13日到案接受對其的刑事指控。

特案廳稱,有證據顯示,軍人是在得到“解決緊急情況中心”的書面批準後,才在驅散示威者的過程中使用武器的。素貼其時兼任“解決緊急情況中心”主任,在阿披實授意下做出開槍決定,因此兩人應對司機的死亡負責。

“紅衫軍”律師及遇難司機傢屬曾於11日向特案廳遞交請願書,要求該廳尋求泰刑事法院批準拘留阿披實及素貼,並不得予以保釋。特案廳當天決定不申請刑事法院拘留阿披實和素貼,但對阿披實和素貼作出瞭未經批準不得出國旅行、不得恐嚇證人、湮滅證據等4條規定。

2010年3月至5月間,泰“紅衫軍”舉行大規模集會,要求時任政府解散國會下議院,重新舉行大選。期間發生瞭多次暴力衝突事件,這些暴力衝突事件共造成91人死亡,逾2000人受傷。完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2-12-13 23:18:49

支持一下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2-12-13 23:19:02

像蝴蝶一樣漂亮的帖子
作者: Disy    時間: 2012-12-13 23:25:54

好 好帖 很好帖 確實好帖 少見的好帖
作者: oh~my~gag    時間: 2012-12-13 23:28:56

這年頭,分不好賺啊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2-12-13 23:34:44

呵呵 哪天得看看 `~~~~
作者: Disy    時間: 2012-12-13 23:34:44

頂你一下.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2-12-13 23:50:45

生為地球人,就是愛看帖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2-12-14 00:00:05

哈哈,看的人少,回一下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2-12-14 00:13:56

看來不錯,回覆一下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2-12-16 03: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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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MFAO    時間: 2012-12-18 07:34:55

很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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