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討論區

標題: 越南立法要求高官公開財産 須解釋新增財産來源 [打印本頁]

作者: 武神張    時間: 2012-11-28 06:54:47     標題: 越南立法要求高官公開財産 須解釋新增財産來源

原標題:越南要求高官公開“曬”財産

2005年版《反腐敗法》執行不佳 越媒稱腐敗困擾國傢發展

日前,越南通過一份《反腐敗法(修正案)》,規定越南的領導幹部必須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將個人財産申報清單在本人所在機關、組織或單位公佈,接受監督。這個被認為是越南迄今為止在反腐敗方面所推行的最重要舉措。

越南《反腐敗法(修正案)》第46條第1款明確規定:領導幹部必須“公開財産申報表”,另外,第46條第2款規定:領導幹部有“解釋新增財産的義務”。同時,該修正案還規定,越南國會代表及地方各級人民議會代表應選人的個人財産申報清單,也必須在選民代表會議上公佈。

越南2005年頒佈《反腐敗法》,2007年越南總理阮晉勇簽署法令,要求國會代表與政府高級官員申報財産,其中包括領導幹部自身擁有房地産情況和子女自費出國留學的費用來源情況,不過這項法令一直沒有得到嚴格執行。

越南媒體認為,對比以前的規定,《反腐敗法(修正案)》要求對官員財産申報的範圍更廣,特別是要說明新增財産的來源合法性,這可以說是越南反腐敗採取的一個關鍵步驟。越南自1986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取得瞭突飛猛進的發展,但腐敗案頻發,一直是困擾越南發展的一個瓶頸,為瞭反腐敗,越南近年來採取瞭多項措施,如:設立反腐網、鼓勵民衆檢舉揭發腐敗案件,但效果並不令人滿意。

近年以來,越南採取多項措施反腐,力度之大引起各方關註,如今越南又修法要求官員公開財産,雖然成效如何仍然還有待觀察,但是從預防腐敗的角度來看,已經邁出瞭積極的一步。

■據中央電視臺
作者: DiorCherie    時間: 2012-11-28 08:10:47

幫你頂,人還是厚道點好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2-11-28 08:11:31

慢慢來,呵呵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2-11-28 08:13:22

Thank you for your sharing,回覆囉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2-11-28 08:14:20

真是天底下好事多多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2-11-28 08:18:16

哪時候積分才會高啊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2-11-28 08:18:43

為了潛水值,我回覆一下囉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2-11-28 08:22:40

今天再看下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say.go2tutor.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