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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在澳中國學生卡拉OK傷人判監18個月 上訴被駁回 [打印本頁]

作者: 蒼血    時間: 2012-11-21 08:14:32     標題: 在澳中國學生卡拉OK傷人判監18個月 上訴被駁回

原標題:在澳中國學生卡拉OK傷人判監18個月 上訴被駁回

中新網11月21日電 據澳大利亞新快網報導,28歲的中國學生馬某今年1月在佈裡斯班新利班區(Sunnybank)一傢卡拉OK與一名男子發生爭執後用刀砍傷對方的胸口和手部。今年8月,他向佈裡斯班地方法院認罪,法院以非法傷害他人罪判其18個月監禁。馬某服刑3個月後提起上訴,而法院最終駁回瞭他的上訴。

在聽證會上法院獲悉,馬某今年1月在卡拉OK吧臺與一名男子産生爭執。馬某稱,當時他本要去取錢支付他所承擔的部分賬單,然而他卻帶回瞭一把刀,用其砍傷瞭該男子的手臂及胸部。受害者的傷口需要手術縫合。

本月初,這名中國學生向佈裡斯班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提起上訴,稱語言上的障礙導致其錯誤認罪,實際上他並不同意一系列對案件事實的描述。

本周二(20日),法院拒絶接受其申辯,稱馬某已經向指控認罪,而這一指控不需要任何證據來證明其傷人動機。法院還拒絶瞭馬某關於判罸過重的申訴,認為判決符合對類似案例的處決。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2-11-21 10:13:51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2-11-21 10:23:27

想都不想,就支持一下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2-11-21 10:33:52

看或者不看,貼子就在這裡,不急不忙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2-11-21 10:44:42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2-11-21 11:00:58

佩服佩服啊.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2-11-21 11:50:49

哈哈,有意思~頂頂 ,繼續頂頂。繼續頂哦  
作者: 花家姐    時間: 2012-11-24 16:49:24

有才的不在少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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